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是加拿大pr也好,你是纯粹人在国内也好(没有任何北美身份),都是可以让雇主给你申请h1b,你当然可以在投递职位的时候、或者面试的时候表露你的这个需求。
但是在实际情况的操作来看,这样的事情其实鲜有发生。因为雇主不得不考虑一个很现实的情况——如果这个人没有抽中h1b或者抽中了h1b但是h1b申请没有通过审核,那就意味着大概率没有办法hire这个人为自己工作,因为这个人也没有办法用opt为美国雇主工作。而如果是境内留学生,拥有f1-opt,那即便是没抽中h1b,或者抽中了h1b但是h1b没过,都不影响雇主招这个人为自己的员工,毕竟opt有3年。
所以,虽然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合法且可行,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这种情况的确很少见。
如果你一定要人在美国境外,然后想直接面美国的工作机会,然后直接来美国工作的话。我对你有两个建议,你可以考虑下哪个对自己来说更容易实现:
举个实际的例子,比如openresty的作者,当年就是人在国内然后被美国的公司直接挖到美国的,当时就是给他直接抽h1b,然后中了,就去工作了。也就是说,这个美国公司看上了他,非得hire他,非得把他弄过来不可。
所以,如果美国雇主做好了「我要给他办h1b,今年如果无法把他弄过来,我就明年给他继续办h1b,直到他可以过来为止」的心理准备,那就有可能会愿意招你了。
当然,我不是说技术大牛一定可以被雇主直接弄到美国,我也不是说非技术大牛就没法通过这个方式来美国。。。我只是想说,成为技术大牛后,证明了自己的无可替代后,的确直接去美国工作的概率就增加了。
当然,如果你既不想1),也不想2),那就可能要投递很多很多工作(比如一般人找工作,投递个300-500个工作就能有job offer了,但是你需要投递的数目可能是别人的两倍、五倍甚至十倍),才能让自己直接去美国。因为你需要用庞大的投递数目,去对冲雇主嫌弃你没有opt的这种风险,投递的多了就能遇到一个愿意为你直接办理h1b的人了。
当然,我也不是说你一定要投递几千个工作才能遇到一个这样的机会,没准运气好一些的话,很快就会遇到这样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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