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翻完整个文本之后不禁一头雾水:一个看起来正常到有点枯燥的条例意见稿,是怎么跑偏到中国男孩和中国女孩的“写作文”和对骂上来的?
而按照现有条例,如果一个外国人拿到了永居身份,那么理论上TA的父母、配偶都能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到永居。标准与入籍公民的父母、配偶申请永居身份相同。
然而以大家比较熟悉的美国为例,只有你加入了美国国籍,你的父母才能申请绿卡(即美国永居身份);而仅仅是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其父母并不能因此获得申请绿卡的资格。而在配偶申请绿卡方面,入籍公民和绿卡人士也有相当的区别。
同时也有不少人提出,将受理申请和审核材料的权力下沉到县级机关,也给权力寻租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更加引发大众不满的点在于学历标准: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可获得永居身份。
单看虽然问题不大,但是也有网友质疑国内高校对留学生招生标准低、学历含金量不够,可能会造成大批“野鸡博士“获得永居身份。这也是导致不少人担忧“本国公民发展空间被挤压”的重要因素。
此外,不少人还提出,条款中没有限制“无犯罪记录”,也未强制要求雇佣永居人士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
再加上对境外收入的缴税没有进行严谨的规定和限制,事实上在变相鼓励富人海外生育获取外国籍,再获取永居外国人身份。不仅能获得额外的权利,更可以极低成本转移财产。
当然,在所有的问题中,最引起网友焦虑的地方还在于:
国内城乡间存在发展上的不平衡,而直接以“居留地”的概念抹平城市间的差异,事实上是给了外国永居人士“额外的好处”。
再加上一人永居全家“绿卡”的一拖N模式,引爆了大众对社会公平性的担忧。
但重点就在于,这个条例尚在征求意见当中。按照正常的流程,本应该是在专家和大众的关注下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者重拟。
但是由于行政法规本身与普通人之间存在专业壁垒,能够有耐心通读文本、有能力分析漏洞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加上意见反馈渠道的不够通畅(目前可以通过司法部官网或邮寄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见,但由于不方便很多时候沦为形式),以及民众习惯对“参与社会议题”这件事抱有消极态度。
于是严肃的讨论沦为边缘化和无意义。
有网友反映,官方的投票渠道常常出现乱码和报错,使用感很差。
有以色列游客丢了钱包,公交人员特地驱车从杭州送到上海:
但国内很多网友的经验却是,如果丢的不是贵重物品,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还有网友去快餐店点餐,眼看着前面的外国人在前台完成了付款、拿餐的全过程,轮到自己时却被店员告知“要去自助机上点餐”,理由是“外国人听不懂中文,需要特殊照顾”。
而这种差别对待又常常跟一些嚣张跋扈的外国人形象绑定。
据环球时报官博报道,去年7月福州一名外国人因为在马路上推搡交警。视频引发众怒,但当事人一开始只是被批评教育并书面悔过。
高涨的愤怒再混合上网络上盛行的低幼化、中二话表达语境,就变成了“坠高楼”“上战场”之类你死我活的悲情大戏。
有人祭出了“要么十里红妆要么白绫三尺”这样仿佛古言小说中为爱殉情的的悲凉剧情。
这些“矫情文学”的花样再多,都逃不过一种对抗语境。通过发表类似的言论,人们在自己的想象中打败了虚拟的敌人,获得了一种类似“中国武术打败外国拳王”的民族自豪感。
但是无论是“保护中国女孩”还是“宁死不嫁异族人”,摆脱不了的是这种表达方式下隐含的对于女性的物化和自我物化。
“中国女孩只属于中国男孩”暗含了男性对女性的占有欲;动不动就“白绫三尺”体现了老旧的贞操观。而当这种越来越多人沉浸到这种“创作”当中,往往又会产生更加让人不适的言论。
我说想嫁华夏儿郎可以,有本事你别趁火打劫要彩礼;
而普通公众更理性的选择,也不是在网上写小作文自我感动,或者是将自己沉浸到性别对立的骂战不能自拔。
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这次公布的条例意见稿能不能达到引进人才的目的,是不是符合国情,会不会带来什么问题,需要进行怎样的修改或处理。
即使一个普通人的影响力很微弱,但有针对性的公开讨论和意见表达才会带来新的可能性。
别再让高涨的情绪模糊焦点,彻底放弃我们用发声来反映民意、推动现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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