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部分客户和网友问为什么永居申请那么慢?之前的临时居留申请,居留性质变更申请和延期申请都相对较快。为什么永居申请那么慢?
根据荷兰《移民法》第25条,移民局对普通临时居留的审批,变更和延期有三个月的时间决定。此法条同时适用于荷兰普通永居(regulier onbepaalde tijd) 的申请审批。然而,移民局官网上的永居申请表是一份“三合一”申请表。提交该申请表后,移民局会首先考虑您是否符合欧盟永居(EU langdurige
ingezetene)的申请标准。如果您不符合欧盟永居的申请标准,移民局会考虑您是否符合荷兰普通永居(即:regulier
onbepaalde tijd)的申请标准。如果您两者都不符合,移民局会考虑您目前的居留卡是否可以延期。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欧盟永居(EU langdurige ingezetene)的法律依据是《移民法》第45a条。而这一条又是根据欧盟2003/109指令所制定的。欧盟2003/109指令的第7条规定欧盟成员国应该在收到申请人的欧盟永居申请后的六个月内告知申请人其申请结果。
这个指令的第7条被荷兰国会落实在了荷兰《移民法》的第45g条里面。通过使用一份“三合一”的申请表,移民局就可以钻45g条和25条之间的法律空隙,从而把法律所允许的永居审批时间从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
有什么办法能加快申请速度吗?
实战招法1:
如果您明确知道自己不符合欧盟永居的申请条件或者不想申请欧盟永居,您可以在提交永居申请时附上一封申请信。在信中,您可以明确表明自己不要申请欧盟永居,只想申请普通荷兰永居。在信中,您最好明确告知移民局根据《移民法》第25条移民局需在三个月内对您的普通荷兰永居申请做出决定。这样移民局就不会考虑您是否符合欧盟2003/109指令暨荷兰《移民法》第45a条所说的欧盟永居,相对加快受理您的普通荷兰永居申请。
如果您想要欧盟永居,可实在等不及了怎么办?
实战招法2:
如果您现在还在考融入社会考试,已经考过了若干门,就差一两门,例如:那个头痛的“劳动力市场导向”(简称:ONA),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先把永居申请提交上去。根据荷兰《基本行政法》的第4:5条,如果您的申请不完整,行政机关在拒绝您的申请前需要给您一次机会补充您的申请材料。 这样您可以先“站队”,之后补齐永居申请材料。当然“站队站到”您的时候,如果移民局发现您的申请不完整会来信限您两周内补齐材料。如果您不能按照他们的要求按时补齐材料或者与移民局保持友好专业沟通让移民局允许您继续“站队”,移民局有可能会拒绝您的申请。所以,最好请有经验的律师辅助您。
如果您对永居申请或者移民法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联系海牙敏达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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