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日本永住资格,户口就会被注销。
我到底算是哪国人?
回顾20多年前,那时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的“国外”跟“移民”,跟今天已经不是相同的感受了。对于刚打开国门的我们,那时候“国外”还是一个很遥远的概念,“移民”也是一个对于繁华世界的向往。而现在的我们看来,外国已经变成一个在物质上近似,最求所追求的的精神的栖息之地。移民有的时候也变得保守,我们似乎并不倾向去做一个外国籍的“华侨”,而是希望保留自己的国籍。通过长期的居留许可,在所在国家生活跟工作,并非“入国籍”。就拿日本来说,“入国籍”的条件比“永住权”要简单一半。但即便这样,很多人还是选择保留自己的中国籍,因为打心里觉得还是不想当一个“外国人”。
日本在这几年也渐渐成为了“新定居”目的地。
很多人开始选择在日本投资房产,投资经营,工作学习。
不辞辛劳的在异乡打拼,逢年过节才跟心心念念的家人团圆。
但是,最近一条消息搞得在日华人忧心忡忡。
这也同样令很多计划来日本投资定居生活的人感到不安。
3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最新: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 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换句话说就是:
“拿到日本的永住,原先所在地的户口会被注销。”
新规定将于5月1日实施。
注销“户口”到底意味着什么?
户口作为计划经济下的产物,被一直延续至今。户口本的功能简直概括了你的一生;买房卖房,结婚登记,孩子出生报户口,孩子上学,找工作,失业登记,再就业,领低保,一直到了死亡领火化证明,就连买墓地都要用户口本!
有的人觉得没了“户籍”用“身份证”好了,但事实上没有了户籍身份证也不复存在了。没有了身份证,买不了火车票,买不了国内的航线航班,住不了宾馆,总之寸步难行。虽然文件里面有提到“可以恢复户籍”,但是实际上“恢复速度”十分缓慢。
关于户籍恢复:
以下是转载自“华人在纽约”写的关于“户籍被销”的遭遇:
*以上仅代表个人立场,与新青年无关。
文章里提到的2003年之前跟之后,
就是新旧规定的分界点!
其实在2003年之前出国一年以上会被强制注销,
反而在2003年以后规定细化之后变成了,
一年以上可以不强制注销户口,但是应当注销。
从"一年以上强制"变成“应当”
但是单就丧失“户籍”这件事,还是让海外华人忧心忡忡。以前知道国家是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很多人心心念念祖国尽量不入外国籍。而如今拿到“永住绿卡”也“被”丧失户籍,就太可怕了。感觉这种强制政策仿佛是在说:“你可以还是中国人,但是个黑户。”
户籍一旦被注销,
在国内自己名下的保险福利,
房产资产都何去何从?
关于养老金的情况:
华侨、外籍华人已达到法定退(离)休年龄并办理了相应的退(离)休手续,出国定居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与是否注销国内的户口无关。
自2015年7月1日起,当事人应根据《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等相关规定,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或相关领事认证。
户籍注销更换房产证(持国外护照):
拿着派出所取消户口证明,到公正处办个中文名译音公证,把房产证带上,到房地产管理局咨询处要个表,填好后交回,然后交上护照复印件,旧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证明复印件,十天后取新房地产证,交工本费90元还有十元是手续费,总共100元,我名下二十多年房地产总共花了2100元。
这一次上海公安的文件更新,
只不过是把2003年的文件细化。
具体实施强度,还是要5月1号之后才见分晓。
看到这里网友们的反应是:
“维持现状”,或者是按照“应当”的原则,
销掉长期海外定居的所有人的户籍,
结果如何,小编也是十分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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