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无忧老师,专门科普华人移民的博主。
最近一个中国男子大闹日本秋田县永住审查部门的视频,在日本的网络上大量传播。视频里,一位男子自称是“中国人”,并且手持中国护照,日语和中文交换使用,对着永住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破口大骂。
网上流传的影片超过2分钟,一位戴着红色帽子、穿着黑色外套的中国男子先是以日文对着玻璃对面的公务员大声叫骂“八格牙路”、用脚踢走掉落在地上的相关文件,接着又用日文大吼:“我们亚洲人大家都很可怜!美国人的脸就值钱!我们亚洲人的脸就低贱!”
期间还用中文大骂:“该揍你,X你X的!”
中途有一名路人上前试图好言相劝,但这名中国男子并没有听劝,而是继续用中文和日语交替喊叫:“我很可怜!我没饭可吃!”、“日本人混帐家伙!你们的脑子……”、“我想要永住权!日本的!”。
后来又有一名路人上前劝阻,并且用中文跟他说,自己也是中国人,这样做很不好。“他们会很看不起你,你知不知道?”
但这名中国男人已经进入了“暴走”状态,回答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说你是中国人,我这样的护照你有吗?拿出来给我看看!”
劝阻的同胞无奈只能回到座位上,这名中国男子又再次到柜台前叫骂、拍桌大吼。
这个视频下面日本网友的评论我们就可想而知了。一位日本网友用了“恐惧”来形容他的感受。
他说:“来自中国的移民(包括入籍人数)已经超过100万人,100万相当于秋田县的人口,现在除了恐惧之外什么也没有。”
这个特殊的案例,确实影响非常不好。
我想这位中国男子也是到了绝境,他一再强调自己“很可怜,要没有饭吃了”,情绪崩了才会如此失态。可能他已经为了拿到日本的永住权等待了很长时间,也付出了很多,但被拒签之后,之前的努力全部白费了,后面再想申请难度就更大了。
但是他这样做的话是适得其反,以后基本上就失去了日本永住权的申请资格了。
因为根据日本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国人申请日本永住权里有一条规定是:“优良的品德”。也就是没有犯罪记录,没有酒驾、闯红灯这些违背社会秩序的记录。现在这位中国男子的行为,都可以算上“寻衅滋事”了,严重干扰了公序良俗。
日本的永住权批准率长期都在50%左右,也就是说两个申请的外国移民里面,就有一个是不被批准的。
不被批准的具体原因,这边也可以跟大家详细分析一下。因为拿永住权这个事对于移民日本的朋友们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
日本是一个移民门槛低,但是留下来却还比较高的国家。
门槛低是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想要去日本比去欧美发达国家要容易得多,哪怕是走经营管理签证这种创业投资类的移民,所花费的资金也只是欧美国家的一半左右。
但是日本想要留下来,拿到永住权,门槛却并不低。
首先一点就是日本有严格的移民监,就是你需要真正去当地居住,一年至少居住满半年。
所以很多来咨询了解的朋友,本来还是对日本蛮感兴趣的,觉得门槛确实低,但是一听这个移民监就为难了,因为事业什么的还在国内,腾不出那么多时间去住。
除了移民监,日本在审核永住权的时候还有多个要求,这里也一并列出给大家参考。
有三个基本的条件需要先满足:
1、优良的品德;
2、独立的生存工作以及足够的资产还有技能;
3、符合日本的利益要求;
优良的品德前面说过了。第二点“拥有独立的生存工作以及足够的资产还有技能”,要求申请人在日常生活不会成为公共的负担,有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满足将来的生活,并预见将来生活的安定性。
拥有一定的收入是基本条件,常常有人问多少收入比较好,这需要根据个人的情况,要求的基准也是不一样的。普通的话300万日元以上一年,如果有抚养者的话,每一个抚养者就要往上加20万-30万日元不等。
另外,永住申请的年收的话,就劳签证换永住的话,近5年的收入证明,身份类签证(日本人配偶者)换永住的话,近3年的收入证明是需要审查的。
第三点“符合日本的利益要求”:原则上是需要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的。而且在这个期间内,需要有5年以上的就劳资格(在留资格“技能实习”以及“特定技能1号”除外)。如果你一年之间有150天是离开了日本,那这一年就不能计算在内。
目前只有高度人才签证申请永住权时的居住时间要求会短一些。高度人才如果打分达到70分,那居住时间是三年,如果打分达到80年,居住一年之后就能申请永住。
知道了这些要求之后,我们也不难推断出那位中国男子的永住权申请为什么会被拒了。很有可能是因为他在第二点“独立的生存工作以及足够的资产还有技能”不符合。从他的“控诉”中我们得知,他的经济状况不好,甚至“快没有饭吃”。这种情况就会被审核人员认为是讲给日本的社会福利造成负担而不予获批。
能够拿到永住权和拿不到有啥区别呢?
拿到永住权之后,你就不用坐移民监了,一年内登陆一次即可,不用住满半年。永住权的有效期是7年,7年后正常续签即可继续使用。
从这位中国男子的案例,也可以给大家移民日本做一个建议:日本移民是进门门槛低,但是留下的门槛高。如果你没有做好长期在日本居住的准备,没有能力负担在日本的生活,那么就要三思而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