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十年永居出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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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则来自一位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的推特发文,在网上被快速转发。

 

这位名叫Asiya Islam的博士生在该发文中写着:

 

“至今为止我已经在英国待满了10年1个月2周又3天。昨天我发现英国内政部决定拒绝我的永居申请……”

 

 

这个永居“拒签事件”引起了许多英媒关注,相继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同时,这个事件也唤起许多民众尤其是学术研究者们对于当事人Asiya的支持。

 

目前已有超过1,200位学者们签名联署,要求英国内政部必须重新考虑他们拒绝Asiya永居申请的决定↓

 


根据《卫报》报道,Asiya之所以永居申请会遭到拒绝,原因是她的“离境天数”已经超过了移民法的要求

 

今年31岁的Asiya,稍早前向移民局申请了10年合法永居。

 

但由于她过去在2016年至2017年间,离开英国到了印度去做学术研究,所以使她的离境天数超出了规定,即便她回印度做研究是属于她在英国博士研究项目的一部份

 

Asiya对于移民局给出的拒签决定相当难以置信。

 

她说:“拒绝我或其他学者的移民申请,单纯只因为学者们必须离开英国到其他国家去做重要的田野调查,代表着英国内政部正在传达出这个国家并不欢迎国际研究学者的信号。

 

剑桥大学纽纳姆学院(Newnham College)的发言人也表示:“没有像Islam博士(指Asiya)这样的学术人才,剑桥大学根本无法成为全球研究领域的领头羊。

 

 

事实上根据《卫报》一直以来的报道,Asiya的案件绝对不是一个特例。

 

许多像她这样的国际学者,都经历了为了学术研究不得不离开英国,而到其他国家去做相关研究,可是最终这些离开英国研究的日子,却反过来成为他们日后申请永居的绊脚石(即便这些研究事实上都是对于英国学术界有所助益的)。

 

对于这些尽心做研究的学者们来说,移民法对于他们的限制说起来还是比较残忍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Asiya的案件在短时间内就受到许多关注和转发,并且受到许多学者们的联署支持。

 

Asiya自己也说,她计划要针对移民局的拒签决定提出上诉,希望(为她自己和所有学术研究者们)讨回一个公道!

 

 

→ 移民局拒绝Asiya的永居申请是否真的有错?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根据移民法对于10年合法永居申请的规定,要求申请人在“离境天数”(也就是离开英国而待在英国以外国家的时间方面),一般必须满足以下:

 

1. 过去10年间的离境天数不能超过540天

 

2. 并且任何单次离开英国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80天,缺一不可。

 

而根据新闻的描述,上面案件的当事人Asiya,就是因为没有满足移民法的这个“离境天数”规定,所以她的永居申请才会遭到拒绝的。

 

就这点上来说,移民局照着移民法的规定来决定是否要核准一个人的申请,说起来并没有什么太过分的地方。

 

当然对于Asiya来说,她当初的“离境”为的也不是她自己的利益,而是研究需要;可是总的来说,她的申请遭到拒绝只是因为她并不满足移民法的要求所致。

 

 

→ 可是难道移民局就不能够有任何“酌情处理”的可能吗?


需要指出的是,移民局对于10年合法永居申请的“离境限制”确实是有酌情处理的可能性;只不过,这一般只能被用于当事人碰到了非常“不可控”的情况,比如说是:

 

-当事人因为患了严重的疾病,或者是当事人的家人患了重大疾病,导致当事人在英国以外的国家待了较长的时间,以至于超过了移民法的离境天数规定;

 

-或者说,当事人是因为战争或天然灾害等因素,才会造成他或她无法在原本的预定时间内回到英国,因此超过了规定的离境天数;

 

-又或者说,当事人是因为经济或人道主义危机所造成的“缺席”,才会使他或她无法满足离境天数的要求。

 

简单地说,当事人一般都要有非常重要或严重的理由,才有可能使移民局来行使酌情处理。

 

在移民局的相关指导文件当中,将其称之为“难以抗拒或令人同情的情况”(Compelling or Compassionate Circumstances);同时,当事人还必须尽可能地在可以回到英国的时候,必须回到英国来

 

 

→ 等等!不是听说博士级研究员已经可以到英国境外进行研究而不会造成永居困扰了吗?

 

恩… 这个说法基本不能算完全正确。

 

虽然说移民法的新变化确实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允许博士等级(PhD level)研究员在“持有Tier 2工作签证期间”可以在英国境外进行研究工作,那么这些在境外的时间就不会被算入“缺席”中,不会造成当事人以后转永居的困扰。

 

但问题是,这个新变化是针对Tier 2工作签证的。

 

以案件中的当事人Asiya来说,她所申请的是10年合法永居,然而目前移民法对于10年合法永居是并没有做出这种相应修改的

 

所以说,除非移民法针对这方面进行了修改,否则的话按照目前的法律,Asiya基本就是没有符合要求,移民局因此拒绝她的永居申请,也并不是完全不合理的。

 

当然了或许有人会说,那么移民法这么规定就是没有道理的、就是应该要做出修改!

 

这一点我们也非常同意,但是说实话在移民法真正被修改之前,申请人也只能依照现有的规定与要求去准备自己的申请;否则一旦没有符合移民法的要求,恐怕也不能单方面只去怪罪移民局了。

 

 

→ Asiya的下一步能怎么办?


根据新闻上的资料,我们可以得知Asiya目前持有的是Tier 4学生签证,并且该签证直到明年一月底才会到期。

 

这样的话,那么Asiya原本的学生签证是不会因为先前的永居申请遭到拒绝而受到影响的,她的学生签证依旧是有效的,也就是她至少还能合法待在英国直到目前的签证到期为止。

 

因此在该签证到期之前,Asiya也可以尝试再去申请其他签证(例如说Tier2工作签证),或者她也可以单纯继续续签她的学生签证(只要能够满足相应要求的话),这样的话对于她之后想要继续待在英国,基本还是比较安全的方式。

 

当然了正如她自己之前说的,她也可以尝试去提出上诉,挑战移民局原本的决定;只不过依照移民法来看的话,她要能够赢得上诉还是有很大困难的。

 

只能说看看从目前广大的舆论和媒体造成的效应,是否能够给予移民局一些压力,让移民局主动改变他们的决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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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12/29 拔丝英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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