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现代白话文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通用的语言,由于它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它也是中华各民族之间交际的通用语言。
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北方方言之所以能成为民族共同,取决于以下两点:
北方方言在我国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域,包括云、贵、川在内,北方方言是可以通行的。
从历史上看,我国北方一直都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秦汉至宋代,历代王朝都在北方建都,元、明、清三代都城都在北京,北方方言的地位和影响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普通话是一种规范的语言,作为民族共同语,它的语音、词汇和语法都有明确的规范标准,这就是普通话定义中的三条标准。
1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普通话词语的读音,是北京语音。普通话采用了北京话的声、韵、调系统,而不是其他方言的语音系统。当然,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并不是一概照搬。普通话的语音又不完全等同于北京语音,它摒弃了北京人口语中未加规范的东西,如“鼻音过重,连读时随意的增音、减音及儿化音过多”等语音现象。
2 .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指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这也是普通的词汇标准。这就是说,北方方言的词汇,是普通话词汇的基础;普通话以北方方言词汇作为自己的词汇,指的是那些在北方方言区内能够通行的词汇,并不是指北方方言区内的所有词汇,因而,北方方言词汇不等于普通话词汇。
3 .普通话以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以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指普通话的语法,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的语法规则作为语法标准的。如《毛泽东选集》,鲁迅、郭沫若的著作以及国家的法令文件等。当然,普通话也不一概采用这些著作中的所有语法模式,而是采用一般的、通行的语法规则。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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