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本文写于九年前(2012年),当时应该还不存在,原文发表在豆瓣网上。那时本人刚在美国圣路易斯的全英文教学环境下结束了为期一年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为总结凝练多年的英文学习心得,我倾心作此文。这些年过去了,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工作生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更是发生了当年难以想象的改变。今天因故有缘再读,既温故,又新知,别有一番收获在心头。以下为原文:
从小学到大学每个人都学了十多年英语,这么多年经历的英语考试不胜枚举。英语的重要性众人皆知,无论高考、考研、考博、考MBA、找工作、留学、海外旅游……恐怕都要用到英语,而且英语越好,越容易在各种竞争中脱颖而出,进入更好的学校、找到更好的工作、把握更好的发展机会……此时,如果再有人谈“英语很重要,同志们一定要学好英语啊”等口号,恐怕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会审美疲劳,心里可能会想“我知道英语重要啊,但是学英语真的很费时间而且进步很慢,学好英语哪有那么容易啊!”本科时候,这是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同学的心声。更多的同学恐怕视“学英语”为洪水猛兽敬而远之,只要不用考试,坚决不碰英语,只要还没到下次英语考试备考周期,坚决不拿起英文书。我经历了本科四年时断时续的课余英语自学以及留美将近一年的生活学习,在英语学习方面走了很多弯路的同时,也积累了很多经验,还构思了关于本科英语教学改革的若干设想。希望我的心得能给师弟师妹和朋友们一点启发,使大家多少增加一点对英语学习的兴趣,走得比我顺,如果对大家有所裨益的话,那将荣幸至极。
经验一:“高难度”考试是一个提高英语的好办法。我自从大一暑假确定留学目标之后,一直不时地利用课余时间自学英语,如背四六级单词、看四六级美文、听VOA听力、看老友记等,可是直到大三以后,才开始着手了解和准备托福考试。备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过去一年多的自学是远远不足以达到托福100+的程度的(托福满分120分,听说读写各占30分,美国排名前50的大学一般都要求托福100分以上),单词、阅读、听力、写作、口语,居然没有一项我是可以轻松应付的:单词书的大部分单词不熟悉甚至没见过、阅读速度慢得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题目、听不懂教授的课堂讲授的一半以上细节、写作语言简单而且不能在30分钟内完成规定字数、口语就更不用说了。那时真有一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层楼,望尽天涯路”的失望之情,以及“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悲壮之感。究其原因,大概是自学的体系性相对不强,容易厚此薄彼,而且训练的目标不明确,不知道练到什么程度就算“不错了”,致使给自己借口说已经“可以了”就不练了。而托福考试,作为美国推出的针对母语非英语的人的语言水平考试,考察在全英文学习生活环境下的语言能力,听说读写都涉及,而且每一项难度远远大于四六级,全方位、高强度的备考过程对提高英语很有帮助。备考的几个月里面,我将托福单词书的大约两千个单词基本记熟了(当然不复习以后逐渐地遗忘了不少),阅读速度和答题正确率也挺不错了,听力虽然还是很多听不懂,但是连蒙带猜地最后考了27分,写作语言相对优雅而且可以一气呵成了,当然口语还是不是很好,但在考场上也已经表现出了我能达到的水平了。最终我的托福成绩是102分,其实还有时间再考争取刷分,可是托福备考实在是强度太大了,很累很累,相信各位托友必有共鸣。反正过线了,就这样吧!这次经历使我更深刻地理解一个道理,要学习和提高某一门知识,单纯的自学在深度上恐怕是不够的,在广度上恐怕也会顾此失彼的。而考试,作为专门研究该领域的专家团队考察该学科所有重点知识掌握程度的方式,备考过程绝对是体系学习知识的过程。如想提高日语的可以考日语一二级,想全面掌握金融知识的可以考CFA(特许金融分析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想掌握企业上市所需要的财务知识可以自学会计职业资格证和会计初级证的内容,等等。
经验二:相对而言,单纯地“学”英语真是弱爆了,只有在学习生活中经常“用”才是王道。本科期间,我没少“学”英语,学习《老友记》的英文学习软件、用听写法练VOA听力材料、朗读英语美文、备考托福、看何家弘教授编著的《法律英语》……为此占用了不少时间,但是在业余生活中我几乎没有用过英语(除了去人大英语角聊了几次天)。本科期间我看过的课外书中几乎没有英文的(除了毕业前夕老师指导我读英文哲学书《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我看的报纸杂志网站几乎都是中文的(除了留学申请时查看过美国院校的网站),我看的电视剧电影也几乎都是中国的(除了偶尔看一点英美电影,而且字幕基本是中文的)。不管怎么样,我在去年8月份带着自己一般般的英语水平来到美国法学院读LLM了。
刚开始的头几个月,上课常常是大片大片地听不懂,具体来说是单词和句子的零散的部分听得懂,但是老师说的整句话就不大跟得上了,特别是说长句而且有口音的话;另外根据老师说话是感情充沛的还是冷静乏味的,有的老师说的英语比较好懂,有的是死活都猜不懂在说什么。而课后需要读很多案例和相关材料,当时的阅读速度比较慢,所以课上完了材料读完了一天的时间基本上就过完了,有时候还完成不了。我还记得刚开始为了研究清楚某一个案例,我居然用了整整七个小时!那时候的心情真的是非“痛苦”不能形容。几个月下来,听力和阅读有了一定提高。在全英学习的挣扎中我逐渐理解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语言学习和提高关键是靠多用,对外语的使用越是渗透到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提高越快。于是,后来我有意识地上网搜罗各种英文媒体的中国新闻版块,了解国内外时事基本通过外媒,我在手机上也下载了CNN的应用软件,平常一个人等车等人的话也打开看一下;同时,我也开始关注起美剧了,并不再看中文的电视剧和电影了。通过打听,我了解到“人人影视”网http://yyets.com/搜罗了最新最全的美剧和美国电影,并且都有中英文字幕,于是我经常在上面下载美剧休闲时看。在此我还想顺带说一下是否看字幕的问题。我觉得中文字幕最好不要看,看了基本没有提高,而英文字幕的话,如果听起来确实不大懂的话,我建议看。因为电视剧里的生活俚语确实很多,这些地道的口语化说法在我们平常的阅读中几乎碰不到,这种情况下,看字幕也是一种学习,既可以练习快速阅读能力也可以了解生活口语。看美剧的时候,我一般是在英文字幕出来的时候快速扫一眼了解接下来有什么对白,再听,我觉得这样既可以练习阅读,也不会对练习听力有什么影响。我还发现了网易公开课http://open.163.com/也很不错,里面搜集了大量英美名校的各个学科的课程录像,并且都是中英文字幕,可以选择一门自己感兴趣的课听完,相信会对听力有一定的提高。另外,Ted讲座网http://www.ted.com/收藏了Ted论坛的所有的几千个讲座,主题包罗万象,主讲人都是在全世界范围该领域的佼佼者,每个讲座时长都是20分钟左右,可以选择包括中英文在内的数种至数十种字幕。
至于口语的提高,起码对我而言,我发现随着听力和阅读的提高它会自然提高的。刚来到美国的时候,因为想尽快地提高口语能力,我很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途径认识外国朋友,如参加美国人的野餐活动等。很快我发现自己口头表达不是很难,甚至有几次说一些话题的时候是相当流利而且越聊越High啊。原因很简单,说的时候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单词和句式,而且如果长难句不擅长说的话可以分拆成几个短句说。制约我口语的关键因素是有些单词和说法不熟悉,而不熟悉的主要原因是平常读和听的时候接触这些单词和用法的次数太少了,还没能深刻进入我的大脑形成条件反射。例如,想表达“引起某人敌意”的话,“antagonize sb.”是个比较合适的说法,但是对于不熟悉这个说法的我来说,我可能就会说成“make sb. angry”。再打个比方,像“How is it going?”和“How are you doing?”这种说法,我是可以很自然脱口而出的,因为来到这边后听得实在是太多,多到像中文一般熟悉了。
至于写作的提高和阅读训练之间的关系就更加明显了。中国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相信大部分人都经历过大量阅读散文美文和优秀作文之后,自己的语文写作水平提升的感觉。这点对英文写作同样适用。
曾经有在这边的同学问我,“你回国了还怎么能提高英语啊?”我觉得方法真的很简单,也就是尽量多地在生活中用英语,如上英文网站看书看报看英文电视,以及听几门感兴趣的英文公开课。
经验三:语言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抱着突击突破的想法,估计也不可能有这种奇迹(婴儿和小孩除外)。大二的时候,我的老师跟我说,“英语学习是一个细水长流的过程,我没有什么速成的方法。”当时我有点不以为然,我当时正在使用著名的“杨鹏单词记忆法”来背四六级单词(该方法简单来说是每个单词都必须要在第一次背诵后的多个特定时刻复习一次,感兴趣者可以百度搜一下),我很当然地想,全部背完后我在单词方面问题就不大了,自然阅读方面问题也大部解决了。可是在阅读时碰到新掌握的单词还是感觉很不熟悉,我那时才明白了原因是每个单词的具体意思在不同语境中会有微妙的甚至很大的变化,知道了单词书上的个别中文意思并不能保证在阅读时能顺利理解,如果套用当初背的意思的话,还会觉得该句意思很拗口。因此,要流畅阅读,背单词只是最基础的一步,最重要的还是大量阅读,从中将各种单词的各种微妙意思理解消化。
同时,熟悉了某个领域的说法,在某个领域听得懂说得出不代表在其他领域也有相应水平。例如,对于阅读法律文献基本过关的我而言(当然,还是会不时借助英汉辞典),在看英文的游记散文的时候,就又陷入很多单词特别是形容词不熟悉影响阅读理解的境地了;再比如,做好充分预习后能听懂老师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授课内容的我(这取决于授课内容的难易以及老师的说话风格),在听某些题材的新闻或者看不带美剧的字幕的时候,由于一些说法和单词的不熟悉,就又经常连蒙带猜了。
我在美国认识的新加坡好朋友,由于家庭原因(华人家庭,偶尔会说点中文,主要说英文),自小就会听会说中文,小学中学也有中文课。可是即使这样,今天的他中文也说得不是特别好。他甚至还想以后回到新加坡要好好学习中文,因为新加坡有很多40岁以上的华人英语水平不好,平常主要使用中文,只有他自己的中文水平足够好,才能在和客户交往上更加亲近。而我认识的香港朋友,中学开始便是全英教学(当然,是课上用英语,课后大家说粤语),而今天的他虽然能流利地用英语交流,可是依然觉得自己的英语远远比不上粤语,特别是涉及辩论和分析的时候,看美国电影的时候也是有大量口语化说法听不懂,而且平常也从来没有用过英语思考问题。
总而言之,英语的学习和提高是个很漫长的过程,两三个月甚至半年内看不出什么特别明显的成效是很正常的事。心态的端正特别重要,如果抱着速成的想法学英语,那么短期内看不到成效将极大打击个人的自信心和学习热情。我也感觉不到我过去两个月内英语有多少提高,但是跟一年前比真是提高很大。
经验四:要想提高乃至闯过英语关(全听得懂、阅读流畅、口语能表达清楚、写作自如),真的不一定要出国。当然,出国了由于必须经常大量阅读和听课,以及和老外沟通,对英语的提高确实相对快不少。不过当今的网络这么发达,在国内也可以找到大量的英文电子版书和其他阅读材料,以及大量电影电视剧,只要有足够决心,生活中大量接触英语是绝对可以做到的。因为每个人基本上都要看书看报上网看电视啊,如果真的想,这些完全可以用英文进行。我本科的恩师在国内高校从本科一直读到博士,直到任教后才有机会出国到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半年,但是他在国内坚持练习英语,访学期间,哥大的教授称赞他的英语水平比大多数访问学者的都要好。而今天的他,也经常看他的研究领域的英美法学论文,并和国外同行保持联系。以前的我觉得老师一直在国内却能将英语练得这么好真是不可思议,现在我依然十分敬佩老师,同时坚定地相信广大同仁都可以做到这点,并且不需要“牺牲”生活时间,我们需要的只是在生活中多使用英语而已。
英语教学改革设想一:大一大二的公共英语课主要是单纯地教一些句式、单词,以及帮助大家练习阅读和听力,这门公共课对学生们保持英语学习是不可否定的。但是,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以渔,我想,如果公英课可以培养大家阅读英文媒体的习惯,那是再好不过了。很多海外英文媒体都有个中国新闻版块,例如英国的《每日电讯报》和美国的《华尔街日报》等。根据班上学生的考试成绩,可以将学生们分成几个层次,每个层次再细分为由4~5人形成的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内部讨论选择出共同感兴趣的外媒,然后每个组员阅读完外媒新闻后用英文写新闻简报,并将该简报和新闻网址发到小组公邮,每个组员尽可能多的阅读且写简报发到公邮,每周评一次小组内部发得最少的进行惩罚,惩罚措施由小组成员事先商量好,可以是请喝汽水或者请吃饭。而发得最多的可以由老师奖励,如U盘,甚至适当加平时分等等。当然,这个方法不一定由公共英语课实施,几个英语程度相差不大的同学也可以自由组队,互相鞭策共同进步。
本科英语教学改革设想二:在专业课上适当引入英语。我想,法学院的很多专业课在布置阅读时可多考虑英文文献而非几乎都是中文文献。这样既提高学生英语又加深大家对国外学界的了解。很多课都要求同学们课后读相关书籍并且写读后感,为了引导同学们多用英语,老师可以在推荐中文文献的同时推荐英文文献并英文写读后感,如果学生们自愿选择后一种方式,可以酌情加平时分。我记得当年法理学课我课后阅读了《西窗法雨》、国际公法课后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法史课后是《血酬定律》……,要是这些都转变英文阅读,三四年下来对英语的促进还是不小的。我想,必修课中起码法理学、三国法和中法史可适用。法理学和三国法是因为举世皆通,而中法史是因为美国的中法史研究成果比中国好,至于其他法学领域,相信很多都有英美的研究成果,如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和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都发布自己的电子版研究成果,任课老师可以考虑推荐相关文献。本院很多老师都有国外访学经历,完全可以做到这点。
英语在全球化的今天作用愈发突出。我记得在一个Ted讲座中主讲人说到,英语在当今世界的流行不是美国在推动,而是世界各国各行业为了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如法律、金融规制、知识产权、气候变化等等,而共同推动的,世界发展到今天,愈发需要一门共同的语言。当然,中国这么一个大国,很多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自给自足,而且大部分人工作生活中并不需要用到英语,或者说最基本的英语足够了。今天的中国,有很多成功的企业家和高官并不会说英语,并非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就一定成功、生活质量就一定更高,只是说英语好了可以在某些方面把握更多机会。学还是不学,用还是不用,跟规划有关、跟兴趣有关,可以自由选择,并不决定人的高低优劣。It’s up 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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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傅一龙,系康达律师事务所常驻深圳律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和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热爱阅读和写作。
联系方式:yilong.fu@kangda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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