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500拒签退钱多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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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最近这段时间澳洲的拒签人数有点多,据说还出现了人传人的现象。

有人问:为什么我的拒签信和别人的一模一样?签证官究竟看没有看我的材料?

由于现在大部分人的拒签信已经没有多少针对个人的具体原因,可以说拒签信已经把废话文学发挥到了极致。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来看看2022年7月到2023年1月持有访客签证进入澳洲和离开澳大利亚的人数或许就明白了。

比如2022年七月,去了十个回来两个?好消息是最近的几个月归国人数已经大幅度回升,以后签证会不会好办一点?

一般情况下,还是有几个常见的拒签“模板”,你可以理解为可能里面的拒签描述不是针对你,可能是针对和你类似情况的申请人!

1.假如你的流水不太好或资金不够充分,就说你钱不够,说你这点钱在国内都入不敷出了,还跑去澳大利亚干嘛?(我谢你)

2.假如你没法证明自己有可靠的收入来源,就说你的工作真实性也得打问号。(我谢谢你)

3.假如你是个体户或注册资金小的公司就说你公司规模小,言外之意就是难成大事。(我还是得谢谢你)

4.假如你的银行卡上有点钱吧,就说你没有归国动力,约束力不强,嗯,就是动机不纯。(我再次谢谢你)

假如你觉得基本条件都是符合纯粹的旅游目的,资金也够,出入境记录也多为什么也拒签了?那真可能和这段时间归国人数太少受牵连了吧,也或者说是更严格的要求,签证官主观上觉得你还是缺乏归国动力?

言归正传,我们来深入看看拒签的理由和参考的依据

简单说,就是签证官参考了这三个法律文件中的某个条款给予了申请人拒签的判断,比如第一个《1958年移民法》规定了有给予某人获得签证和拒签的法律依据,第二个《1994移民法案》详细规定了无论是给与申请人签证或拒签参考了哪些方面因素,而第三个你可以理解为实操手册,对于600.211拒签条款有了更详细的签发指导。

1.0 MIGRATION ACT 1958 SECT 65(配图)

2.0 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配图)

3.0 Procedures advice manual (PAM 3) 

注释:这个PAM3是澳大利亚政府内政部发布的关于移民政策和操作内容手册,会定期更新。它对移民立法进行了注释,并提供了与立法相关的政策说明。

比如PAM3针对600访客签证的H部分

我们重点讨论下签证官关注的“其他相关事项”是怎么影响了你的签证结果!大家可以根据相关的内容和提示自我评估是否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

决定理由:
您不符合 1994 年移民条例第 600.211 款的规定,该条款规定:申请人真正打算出于签证授予的目的暂时留在澳大利亚,并考虑到:

(a) 申请人是否实质上遵守了申请人持有的最后一个实质性签证或任何后续过桥签证所适用的条件;和

(b) 申请人是否打算遵守 600 类签证的条件;和

(c) 任何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政策,在考虑“任何其他相关事项”时,决策者可能会考虑范围广泛的因素,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真正打算在澳大利亚临时居留。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就业、经济和家庭情况、他们的信誉、声称的目的和逗留期限以及申请人以前的旅行历史。

划重点,划重点....

虽然这里指出来了考虑的相关事项,但没有写他们参考了哪些依据。

a.部分主要是考虑了申请人是否去过澳大利亚,并遵守了相关的条款

b.部分主要是合规意向,假如给予申请人签证,申请人是否会遵守600签证的相关条款,也就是说移民局将寻找有关申请人是否打算在逗留期间工作的线索,比如持访客签证工作,这将违反 8101 和 8115条款。

c.部分这里关于在考虑“任何其他相关事项”时,拒签信写的比较模糊,我们可以从官网的3.Procedures advice manual (PAM 3) 上看到详细的解释:

这里对于这些相关事项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针对里面提到的个人情况、信誉、目的及在留期限、以前的移民/旅行史、相关部门的分析统计报告等。这才是签证官重点考虑的方面。

1.个人情况

比如激励申请人在计划访问结束后返回他们祖国的个人情况。这可能包括:

o 在他们的祖国有持续的就业

o 在他们的祖国是否有亲密的家庭成员

o 在本国拥有的财产或其他重要资产,以及

o 申请人目前是否居住低风险的国家

也就是说,假如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出了问题,包括失业或就业工资低或其他经济问题,这可能会激励申请人不愿意离开澳大利亚,一旦签证官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就可能导致拒签。

2.信誉度

如果有证据表明申请人在品格和行为方面缺乏可信度(例如,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提供签证申请将导致拒签)。

3.目的及在留期间

申请人来澳的目的和拟定的停留时间以及拟在澳大利亚进行的活动是否合理且可信。

4.以前的移民/旅行史

以前的澳大利亚签证申请

以前的海外旅行,即申请人是否去过澳大利亚以外的国家。

在评估这一因素时,签证官可能会评估申请人是否曾前往并遵守一个国家/地区的相关法规,如果不具备这样因素,签证官可能会比较谨慎行事。

4.相关报告和概况

签证官可能会参阅相关报告和概况,特别是申请人所在国家与其国民有关的统计报告:

o 超过签证停留期留在澳大利亚的人数(比如上面这个情况去了十个,回来了两个)

o 他们的签证被取消

o 被拒绝进入澳大利亚

o 提出Bi护申请或申请保护签证

5.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可能包括:

o 如果申请人被雇用,申请人是否能提供在过去 12 个月内被雇用的证据,批准的假期涵盖申请人在澳大利亚的拟定逗留期限,并且申请人将在返回祖国后继续任职。

o 如果申请人是个体经营者,提供他们在过去 12 个月内拥有该企业的证据

o 如果退休、非工作人员是否有其他财务承诺和/或家庭/社会关系可以提供足够的诱因使他们在访问结束时返回自己的祖国。

所以,如果你在某一个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比较段,也可以直接导致拒签,如果你自己经验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也可以加分。

6.充足的支持手段

拥有足够的支持手段可以让签证官相信申请人有成为临时入境者的真实意图。

如果申请人没有合理的资金储备,他们可能正在寻找工作——即潜在可能留在澳大利亚并违反他们的签证条件。

如果申请人到澳大利亚与家人团聚,那么支持他们逗留的“足够”资金将低于所需的资金,因为他们的食宿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证,这也是探亲更容易通过的原因,但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有家人和/或朋友的支持或担保并不一定意味着申请人就一定是真正纯粹的访客。

所以,你如果现在要去申请澳大利亚访客签证,心里有数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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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4/14 拔丝英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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