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不服再不服
上次给大家分享了难民签证(点击阅读)之后,有很多朋友问我,如果对上诉的结果还不服,可以继续上诉吗?
今天给大家详细讲一下上诉失败后的上诉。
一般在申请人收到移民局发来的拒签信之后,可以在收到信的21天之内,通过AAT(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来进行上诉。
上诉庭的是根据你现有的材料,以及你再进行补充的材料,你听证会时提供陈述以及材料,来决定移民局当时的决定是否正确。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只有在澳洲境内递交的申请,才会有上诉权利。但如果你递交的签证中存在担保人,那么无论境内境外,都有上诉资格。例如境外配偶移民,已经父母付费移民143类别。
AAT上诉步骤为:
AAT递交上诉申请→等待通知听证会&准备听证会材料→出席听证会。
上诉结果:
一般AAT在听证会后,会给出以下三种结果:
1. Set Aside:不同意移民局的决定,将案件退回移民局重新审理
2. Affirm:维持原判
3. Vary or Set Aside and Substitute a Decision: 不同意移民局的决定,而做出新的决定
但是以上这些,除了入籍申请外,移民部长都有权不认可,维持原判。
第一步上诉失败后,如果申请人仍然不服,可以进一步进行FCC联邦巡回法院(Federal Circuit Court)上诉。
在收到AAT决定后的35天内,申请人需要向FCC递交上诉申请。
不过FCC并不会考虑申请人是否该获得签证。而FCC只会看移民局的决定是否有司法错误(Jurisdictional Error)。FCC并不会在意签证是否符合获批条件。
FCC上诉步骤为:
FCC递交上诉申请→即时庭审→通知下一次庭审→补充新的材料→出庭
如果申请人不出庭,则会立即宣判败诉。
FCA和HC上诉
如果对FCC结果还是不满意,那么可以考虑进行FCA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联邦法院和HC (High Court) 最高法院上诉。
这一步是申请人可以进行的最高上诉法院。
但是由于过程可能持续好几年并且花费也相当高昂,而且前面三步已经得到了近乎无法改变的结果,很多申请人不会选择继续下去。
以上大家都明白了吗?
我们当然不希望我们的客户有拒签历史,毕竟上诉人力财力花费都不少。
那么在最开始递交签证时,就会对材料严格把关,进行风险测评。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顺利获签!
领英君有话说
虽然现在的政策导致我们的生活会有一些改变,会有一些不适应,但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明天,希望大家多多配合,多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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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心愿是:
世上无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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