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技术移民永居签证申请中的配偶和作为配偶担保类永居签证申请中的配偶,各有哪些应该重视的问题? AEMS帮您总结成功下签的关键点问答,更多信息请联络AEMS,我们的专业移民律师,为您移民澳洲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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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期间共同生育、养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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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同账户、带共同名字的租房合同和水电煤气账单等,这些都是证明伴侣关系的材料。
澳大利亚同性婚姻合法化,移民法是承认同性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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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尽可能从银行的共同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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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的话让二房东出示证明信, 留一些带有二房东名字的水电煤气账单等,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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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留有两个人名字、有共同地址的信件。
请合适的朋友撰写文件并填写澳大利亚联邦声明表格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m
如果是结婚多年(2年以上)或有小孩的话,一般不用提供太多额外材料,但是婚姻关系不到2年或没有孩子,就需要更充足一些的证明配偶关系的文件,最好是共同账户。
只要材料准备齐全,下签速度基本上和单人申请是一样的。
不同签证,主副申请人的申请费有所差异,一般副申请是主申请费用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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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配偶加分申请打分制技术移民的话,配偶关系不足的情况下,主副申请将会一起被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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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配偶加分,配偶关系证明材料不足,主申请人可以下签,而副申请人会被拒签。
各自独立,互不影响,但是前提是两人都拿到PR以后。
递交PR申请可以带不满18周岁的子女,所有家庭成员都必须体检及提交无犯罪记录,满足健康和品格要求。
确认的同居关系中,最好不要这么做!这是信息不真实!
如果选了单身、加了分、拿到了PR签证,在之后担保配偶移民的时候,要提供配偶或同居关系证明材料时,只要有信息显示同居关系在PR下签之前存在或发生,配偶签会被拒,已经拿到的PR也有可能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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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版配偶签信息】从配额、签证种类、被认可的配偶关系、申请条件、审理时间以及常见问答。
配偶签证算是“最简单的”移民方式,目前对申请人没有任何语言、资金或者技术的相关要求,AEMS的移民顾问们常常遇到下面这些问题咨询,今天,小编总结了常见Q&A,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配偶签证的申请必须要在澳洲的境内提交吗? 澳洲的配偶签证有分境内与境外的不同申请,境内提交的是820签证,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转永居801签证;在境外提交的申请是309签证,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转100永居签证。 想要满足转永居的条件最重要的是持续保持伴侣关系,一般来说,申请人至少需要保持配偶关系满两年后才可以。 申请配偶签的材料相对比较繁琐与复杂,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准备,主要包括: 双方的身份信息与证件,例如申请人的护照、签证等,以及担保人的护照以及PR证明; 提供联名的账户信息,例如使用联盟账户共同存钱及用于日常开销费用的证据; 提供能证明共同住址的证明,例如账单的信件等; 提供能够证明伴侣关系的证明,例如合照、爱情信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各种资料的提供,一定要保证足够完整与详细以及注意在时间点上的问题。 关于审批的时间,有办法提速吗? 根据官网信息: 300未婚夫/妻签证审理周期在28-35个月; 820境内配偶临时签证的审理周期在22-32个月; 309境外配偶临时签证的审理周期则在18-27个月。 若想快速下签,申请人最重要的是快速的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所有资料,且资料是完整齐全的。另外,对于申请人条件也有可能影响审批速度。一般来说,对于婚姻状况简单且年龄偏小关系时间长的伴侣会相对容易下签;另外,对于材料的准备逻辑清晰与充足也有助于审批加快。因此,能够提供清晰且完成的证据链是关键! 我和我的伴侣只是同居,还没有结婚,这样是不是会影响审批与下签速度? 申请配偶签证关于是否结婚或是同居其实不是最重要的审核要点,即便是已经结婚多年的申请人,也同样需要提供其他的关系证明材料,来证明与保证双方是一个稳定关系的状态。因此,总的来说申请人各方面材料的真实性、持续性与材料的逻辑性才是重中之重。
我和我的伴侣可以直接申请澳洲永居吗?
对于有些申请人而言,的确不用持有澳洲临时配偶签证等待2年,而是可以直接获得澳洲永久居留权。这是因为移民局认为申请人已经有了一个“长期配偶关系”,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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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的配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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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上的配偶关系,并育有孩子。
申请人有过拒签史,可以申请配偶签吗?
如果申请人有拒签史,同时现在只持有过桥签证或没有其他任何合法签证,通常来说是不太可能在澳洲境内递交其他类型的签证申请的——但,或许可以递交澳洲配偶签证,不受禁止条款的限制。
如果目前没有实质性签证,申请人需要满足附加条件,才能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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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上在意签证过期后的28天内,因为不可抗力没有拿到任何实质性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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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令人信服的充分理由,包括与担保人2年以上的配偶关系,或共同育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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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其它情况,如签证申请人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担保人当下没有工作。
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境内申请配偶签证,会被授予过桥签证。当申请人的配偶签证在审批的过程中,该过桥签证允许申请人合法留在澳洲境内。不同类型的过桥签证取决于申请人申请配偶签证之前所持签证的类型。
如果申请人在持有实质性签证的情况下申请配偶签证,会被授予过桥签证A(Bridging Visa A)。该签证给予申请人完全的工作权限(full work rights)。如果申请人要离开澳洲一段时间,可以申请过桥签证B(Bridging Visa B)——通常来说,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有离开澳洲的充分理由的证据。
如果在申请配偶签证时申请人没有其他任何实质性签证(例如,只持有过桥签证或没有签证),会被授予过桥签证C(Bridging Visa C)。过桥签证C本身是没有工作权限的,但如果在有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申请人也许要向澳洲移民局申请自己的工作权限。如果持过桥签证C(Bridging Visa C)则没有申请过桥签证B(Bridging Visa B)的资格。
通常来说,申请人需要满足健康要求才可以被授予澳洲签证。然而,对于澳洲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来说,存在一个健康豁免条款。这就意味着,即使申请人有比较严重的疾病,仍然有可能获得澳洲配偶签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把自己的财务状况和医治该疾病的计划作为证据放到签证申请中。
如果配偶关系结束,申请人有义务告知澳洲移民局。申请人需要一直履行该义务直到移民局签发永居签证为止(在多数情况下,直到申请人的配偶签证申请初次递交之日之后的2年内)。
具体来讲,还是取决于申请处于的不同阶段,结果应该是以下几种情况当中的一种:
1)澳洲配偶签证申请已递交,正在等待临时配偶签证决定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的临时配偶签证和永居配偶签证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在申请人收到最终决定之日起算起的28天内,所持的过桥签证可能会过期。
2) 澳洲临时配偶签证已获批,正在等待永居配偶签证的决定的时候:申请人的永居配偶签证申请可能会被拒绝。申请人的临时配偶签证可能会立即失效,但是在收到最终决定之日起算起的28天内,所持的过桥签证可能会过期。
3)当申请人的永居配偶签证已经获批的时候:没有任何影响。申请人的澳洲永居签证可以继续生效。
在以下情况下,如果配偶关系在申请人获批澳洲永居配偶签证之前已经结束,申请人仍然可以获得澳洲永久居民身份:配偶关系结束于家庭暴力;或者共同育有孩子,且双方都有监护权或探视权。
递交永居配偶签证(第二阶段)后,需要注意什么?
通常来说,澳洲移民局会在申请人的永居配偶签证申请递交之后2年内和申请人继续保持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
1)最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配偶双方关于彼此关系的个人声明;
3)最新的共同居住的证据,经济上和社会关系上相互依赖的最新证据。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签证、移民的相关内容,欢迎随时咨询AEMS团队,我们会有专业的移民代理为你一对一解答。
(编辑: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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