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说法】看看你能不能迈过去的国际婚姻沟沟坎坎
◆在日中国律师 颜丹丹
近年来,伴随着中日两国交流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在日本生活,中日国际婚姻的缔结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统计数据,2019年,日本丈夫、外国妻子模式的国际婚姻有14911对,其中有4723对日本男性与中国女性结婚;日本妻子、外国丈夫模式的国际婚姻有7008对,其中748对为日本女性与中国男性结婚。2019年在日本登记的国际离婚案件有10,647件,其中,中日离婚案件为3136件。综合来看,从2000年到2019年,在日本登记的国际婚姻中,无论结婚还是离婚,中日婚姻的比例均为历年最高,并呈一定的上升趋势。
从跨国之恋到异国婚姻,对行走在这条路上的旅日华侨来说,了解个中环节才能串连美好生活。
中国人与日本人在日本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向居住地的市役所或区役所的“户籍申请窗口”递交婚姻申请的相关资料,申请一经受理,婚姻有效成立。这份申请书可以官方保存50年。
如果双方都是中国公民,则需要到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登记结婚,这在日本被称为“领事婚”。中国与日本达成的双边条约以及国际公约均已认可: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依据中国法律。所以,“领事婚”的夫妻,将来感情一旦破裂,可以直接在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但婚姻期间如果一方变更国籍,使领馆将不再受理离婚登记的申请。
当然,还存在一种情况: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在日本结婚。例如,韩国男性跟中国女性都住在日本,如果结婚的话,需要到一方居住地的市役所或区役所递交结婚申请。虽然韩国法律跟中国法律关于结婚的年龄等要求并不相同,但没关系——日本法律说了算。中国婚姻法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也就是说,中国公民在日本与其他国籍的外国人登记结婚的,必须符合日本法律的相关规定。
结婚对于在日华人来说,最先到来的影响是“在留资格”的变化。例如,中国人如果与日本人结婚,那么将取得“日本人配偶”的在留资格。但如果是两个中国人结婚,或者中国人与非日籍外国人结婚,在留资格的变更就相对麻烦一些,这也是很多在日华人感到困惑的地方。
举例来说,中国人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后,如果其中一方是永住者,另一方是永住者或定住者,那么双方的在留资格都不需要变更。但如果一方是永住者或定住者,另一方是留学签证、家族滞在签证或工作签证,那么后者均可以申请变更为“永住者配偶”或“定住者”的在留资格。其中留学签证只能在毕业后才能变更,工作签证也可以选择不变更,家族滞在签证则必须要变更。但如果一方是工作签证,另一方是留学签证,则后者在毕业后要变更为家族滞在签证。口诀就是:“结婚换签证,就长不就短。”
中国女性与日本男性结婚,面对的另外一个困惑是:要不要改为夫姓?日本《民法》不允许夫妇别姓,也就是说,一个家庭不能有两种姓氏,通常是妻随夫姓。尽管这一规定是否符合《宪法》引起了社会和司法界的争议,但在6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还是判决认为,《民法》不认可夫妻别姓的规定,并不违宪。这就意味着,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日本夫妇还是只能遵循夫妻同姓的规定,以及妻随夫姓的传统。
但是在国际婚姻中,允许夫妻别姓,也就是说,即使中国女性跟日本男性结婚,妻子一方仍然可以保留中国姓名,无需变更。如果想要变为夫姓的话,需要先在中国户籍部门变更姓名,然后持该证明向日本住所的市役所或区役所递交申请书,才能真正实现夫妻同姓。
中日跨国婚姻缔结率的增加,是中日友好的直接反映;反之,中日两国交流合作加深,也会促成更多更美满的异国婚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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