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签证过期能回澳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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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移民法及签证条款知识的不熟悉与理解的欠缺,很多获得澳洲永居身份的朋友都认为,一旦成为PR,则能够无限制的在澳洲居留,并且能够无限制地出入澳洲境旅游。就是这一认知,使得很多澳洲PR的永居身份持有者在不经意之间,他们的PR便已经失效了。


永居签证其实不是“永远都有效”

需要五年续一下签证

除非你永远在澳洲不出境


澳洲PR签证与出入境许可

澳大利亚居民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在获得五年多次往返的居民签证后,签证持有人一般须在半年至一年内做首次入境;签证上会写明入境的限期,签证持有人如果逾期不进入澳洲,那么该签证将被作废。   


01
持PR签证首次入境

居民签证持有人在首次入境后,可随意进出澳洲,并没有被限制每年必须在澳洲停留至少多少天。


02
PR签证延期或补办

如果在居民签证即将过期时,签证持有人还未符合申请入籍的条件,或不愿意加入澳籍,请根据以下情况来申办居民签证的延期。   


  • 如果你身处澳洲境内且短期内不计划离开,那么则无须申请任何延期,尽管你的居民签证已经过期,只要不出境,你的居民身份不会因签证过期而受到任何影响。


  • 如果你需要出境的时候,可向移民局申请签证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5年有效的155/157签证

自申请“居民回澳居留签证”之日的过去5年里,以合法的澳洲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2年,将获批未来5年有效的155/157签证。


注意: 只有当签证申请人在过去5年中,以合法的澳洲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2年,才有可能获批未来5年有效的155永居签证。只要签证申请人在过去5年中,在澳居住时间少于2年,哪怕少一天,哪怕有各种各样与澳洲的紧密联系,哪怕有澳洲永居/公民的配偶或子女在澳洲,都没可能拿到未来5年有效的155/157永居签证。


因此,签证申请人在过去的5年中至少已在澳居住了2年,是唯一续签未来5年“155/157居民回澳居留签证”的必要条件。


1年有效的155签证


签证申请人在过去5年里,以合法的澳洲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时间少于2年, 但满足“与澳大利亚有紧密联系”条款,可以取得1年的155/157签证。1年到期之后再一年一年的续签,除非申请人在任何时间满足了过去5年中至少在澳居住了2年,才能拿到未来5年“居民回澳居留签证”。


注意: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与澳大利亚有密切联系、并有益于澳大利亚(Substanti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 )的材料,以证明申请人符合回澳居留签证的要求。这些“与澳大利亚有紧密联系”方面的材料,包括:

A.商务关系的材料:
1)商业所有权或现任合伙人的证据;
2)最新年度报告及(或)财务报表的副本;
3)积极参与该商业活动的证据。


B.文化关系的材料:
1)演员、音乐家、画家或作家等从事专业艺术活动的证据;
2)现任澳大利亚宗教、体育或文化团体会员的证据。


C.工作关系的材料:
1)受雇于澳大利亚机构、或跨国/外资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的证据,以及任何与职位相关的工作关系证据;
2)澳大利亚机构的工作证明。


D.个人关系的材料:
1)陪同澳大利亚公民配偶出国;
2)若有直系家庭成员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公民并住在澳大利亚,则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他们在澳大利亚的身份证明,如他们护照所有页数经认证的副本。若可以同时提供并列出所有家庭成员的居住地址,则有助于申请;
3)若在澳大利亚拥有房屋或其它个人财产,则需提供所有权证明。

注意这里说的是密切联系、并有益于澳洲。在这里“密切”和“有益”,非常重要。


3个月有效的155/157签证

签证申请人在过去5年里,有合法的澳洲永久居民身份,但是没在澳洲居住2年,且未满足“与澳大利亚有紧密联系”,怎么办?


签证官将继续审核该申请人是不是满足三个月的 “ 居民回澳居留签证(Resident Return Visa ),即,如果申请人满足:

  1. 过去5年里,以合法的澳洲永久居民身份在澳洲居住至少1天以上、但小于2年;

  2. 如申请155签证时,申请人在澳洲,因为有”令人同情和强制性的原因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Reasons” 需要离开澳洲,或申请人在境外,上一次离开澳洲是因为有”令人同情和强制性的原因”;

  3. 除非有”令人同情和强制性的原因”, 申请人在申请“155/157居民回澳居留签证”时, 必须还没离开澳洲三个月以上。


满足以上3个条件,签证官将会签发给申请人一个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的155/157永居签证。


令人同情和强制性的原因Compassionate and Compelling Reasons, 包括:

  • 申请人的家人在海外有重大疾病;

  • 申请人要在海外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 申请人在海外有任何无法控制的事件发生,需要去海外处理等等。




案例分析




Amy拿到PR身份后,由于家庭原因一直留在中国,没有长期在澳居住。近期,由于想要为儿子申请澳洲的学校,所以需要入境。

但是过去五年内,她只往返澳洲几次,每次待的时间也很短。拿到PR后的五年内,在澳洲总共居住的时间不超过半年。

理论上,不常居住澳洲的申请人,移民局会觉得其与澳洲的联系较少。

在和Amy沟通之后,AEMS的文件中突出了一下几个点,说明Amy和澳洲还有紧密连接, 从经济上、个人生活因素上、亲属关系上都有未来长期在澳洲生活的计划: 
1. 澳洲银行账户中有一定存款,是打算在澳洲投资买房长期居住的;
2. Amy的儿子持澳洲护照,到了入学年龄,Amy会和他一起在澳洲生活和学习,长时间生活在澳洲。

AEMS对以上的关键点,进行充分说明,成功申请到了为期1年的155签证,帮助Amy回到澳洲。


特别提示:每个人的个人情况不同,要找到症结所在,又能有理有据地说法签证官,客观的说,不论何种情况,都不建议大家盲目DIY。签证的申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签证官的主观判断,只有拥有丰富的申请经验,才能避免无辜遭拒!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签证、移民的相关内容,欢迎随时咨询AEMS团队,我们会有专业的移民代理为你一对一解答。














END


(编辑: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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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4/21 拔丝英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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