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血栓栓塞症(PTE)是呼吸科最常见的急危重症之一,现根据权威指南为大家梳理临床诊疗 PTE 最常用到的 30 个知识点。
1. 可根据临床经验或应用简化的 Wells 评分、修订的 Geneva 评分量表(如表 1),同时结合 D-二聚体检测,PTE 的可能性。
表 1 PTE临床可能性评分表注:PTE:肺血栓栓塞症;DVT:深静脉血栓形成;a:修订版 Geneva 评分三类法:0 ~ 1 分为低度可能,2 ~ 4 分为中度可能,≥ 5 分为高度可能
2. 临床评估为低度可能的患者,如 D-二聚体结果阴性,可基本除外急性 PTE,如 D-二聚体阳性,建议行确诊检查。评估为高度可能的患者,建议直接行确诊检查。
3. 怀疑 PTE 的患者,可根据是否存在血流动力学障碍采取不同的诊断方式。
1)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如条件允许,建议完善 CT 肺动脉造影(CTPA)检查以明确诊断或排除 PTE。
备注说明:如无条件或确实不适合行 CTPA 检查,建议行床旁超声心动图检查,如发现右心室负荷增加和(或)发现肺动脉或右心腔内血栓证据,在排除其他疾病可能性后,建议按照 PTE 进行治疗;
建议行肢体加压静脉超声(CUS),如发现深静脉血栓形成(DVT)的证据,则静脉血栓栓塞症(VTE)诊断成立,可启动治疗;
待临床情况稳定后再行相关检查明确诊断。
2)血流动力学稳定的 PTE 疑诊患者:首选 CTPA 作为确诊检查手段;如果存在 CTPA 检查相对禁忌(如造影剂过敏、肾功能不全、妊娠等),建议选择其他影像学确诊检查,包括核素肺通气灌注显像(V/Q 显像)、磁共振肺动脉造影(MRPA)。
备注说明:CTPA 对于亚段以下肺动脉栓子的评估价值受到一定限制。MRPA 因为空间分辦率较低、技术要求高及紧急情况下不适宜应用等缺点,在急性 PTE 诊断中不作为一线诊断方法。肺动脉造影长期以来一直作为诊断 PTE 的金标准,由于其有创性,更多应用于指导经皮导管内介入治疗或经导管溶栓治疗。
4. 对于急性 PTE 应积极寻找相关的危险因素,尤其是某些可逆的危险因素(如手术、创伤、骨折、急性内科疾病等)。不存在可逆诱发因素的患者,注意潜在疾病,如恶性肿瘤、抗磷脂综合征、炎性肠病、肾病综合征等。
5. 年龄相对较轻(如年龄 < 50 岁)且无可逆诱发因素的急性 PTE 患者,建议行易栓症筛查。家族性 VTE,且没有确切可逆诱发因素的急性 PTE 患者,建议进行易栓症筛查。
备注说明:在急性 PTE 的求因过程中,需要探寻任何可以导致静脉血流淤滞、血管内皮损伤和血液高凝状态的因素,包括遗传性和获得性 2 类。
对儿童和青少年,应注意寻找潜在的抗磷脂综合征、炎性肠病、肾病综合征等;对育龄期女性,应注意长期口服避孕药和雌激素药物相关病史。
部分患者充分评估后确实找不到危险因素,通常称为特发性 VTE。这类患者应密切随访,注意潜在的恶性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骨髓增殖性疾病等。
6. 对确诊的急性 PTE 患者应进行危险分层以指导治疗(见表 2)。
注:a:右心功能不全 (RVD) 的诊断标准:影像学证据包括超声心动图或 CT 提示 RVD,b:心脏生物学标志物包括心肌损伤标志物 (心脏肌钙蛋白 T 或 I) 和心衰标志物 ( BNP、NT-proBNP);c:影像学和实验室指标两者之一阳性。
7. 对于急性高危 PTE 与近端 DVT,考虑其血栓脱落及再次加重风险,如血流动力学稳定,建议在充分抗凝治疗之后尽早下床活动;对于低危 PTE 与远端 DVT,建议尽早下床活动。
8. 高度可疑的急性 PTE,在等待诊断结果过程中,建议开始应用胃肠外抗凝治疗(如泵入普通肝素 (UFH)、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 (LMWH)、磺达肝癸钠等)。
9. 急性 PTE,初始抗凝推荐选用 LMWH、UFH、磺达肝癸钠、负荷量的利伐沙班或阿哌沙班。
10. 若选择华法林长期抗凝,推荐在应用胃肠外抗凝药物 24 h 内重叠华法林,调节 INR 目标值为 2.0 ~ 3.0,达标后停用胃肠外抗凝。
若选用利伐沙班或阿哌沙班,在使用初期需给予负荷剂量;若选择达比加群或者依度沙班,应先给予胃肠外抗凝药物至少 5 d。
11. 对于急性高危 PTE 患者,首选 UFH 进行初始抗凝治疗,以便于及时转换到溶栓治疗。
12. 有明确可逆性危险因素的急性 PTE,在 3 个月抗凝治疗后,如危险因素去除,建议停用抗凝治疗。危险因素持续存在的 PTE,在 3 个月抗凝治疗后,建议继续抗凝治疗。
13. 特发性 PTE 治疗 3 个月后,如果仍未发现确切危险因素,同时出血风险较低,推荐延长抗凝治疗时间,甚至终生抗凝。如出血风险高,建议根据临床情况,动态评估血栓复发与出血风险,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抗凝治疗。
备注说明:常用的延展期抗凝药物有华法林、LMWH,DOACs(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阿哌沙班等)。如果患者拒绝抗凝治疗或无法耐受抗凝药物,尤其是既往有冠心病史,且曾因冠心病应用抗血小板治疗的惠者,可考虑给予阿司匹林口服进行 VTE 二级预防。
14. 无症状偶然发现的 PTE,若存在 VTE 进展危险因素或复发风险,建议给予至少 3 个月抗凝治疗。
15. 亚段 PTE,若存在相关临床症状,建议给予至少 3 个月的抗凝治疗。若亚段 PTE 无症状且未合并下肢近端 DVT,若 VTE 复发风险低,建议临床观察;若 VTE 复发风险高,建议给予至少 3 个月的抗凝治疗。
备注说明:VTE 进展或复发的危险因素包括:住院、制动、活动期肿瘤 (尤其是出现转移或化疗阶段)、持续存在的 VTE 相关危险因素、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心肺功能下降或有显著的症状。
亚段 PTE 常出现假阳性,应注意避免误诊。当存在以下临床特征,提示亚段 PTE 的诊断成立:
(1)CTPA 显示栓塞肺动脉远端末显影;(2) 多个亚段存在充盈缺损;(3) 累及更近端的亚段肺动脉;(4)多项影像学检查发现缺损;(5) 缺损与周围形成明显对照,并未附着于肺动脉壁;(6)多次显影均有缺损;(7) 存在相应临床症状;(8) 临床初筛 PTE 高度可能;(9) 不能解释的 D-二聚体水平升高等。
16. 抗凝治疗期间,如果出现 VTE 复发,首先积极寻找复发原因。
1)如在口服抗凝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 VTE 复发,建议暂时转换为 LMWH 治疗。
2)如在接受长期 LMWH 抗凝治疗过程中出现 VTE 复发,建议增加 LMWH 的剂量。
备注说明:在抗凝治疗期间出现复发,首先注应排除抗凝治疗不规范的情况,如抗凝方案不正确、药物剂量不足等,若为此原因,应进行规范化抗凝治疗。排除以上因素后,当出现不能解释的复发性 VTE 时,应评估患者是否存在潜在的疾病。
在规范抗凝治疗过程中出现 PTE 或 DVT 复发,应考虑将口服 VKA 转换为 LMWH 抗凝治疗,或将原来应用 LMWH 的抗凝治疗的剂量适当增大 (增加 1/4 ~ 1/3 剂量),同时积极寻找复发的可能原因并进行干预。
17. 急性高危 PTE,如无溶栓禁忌,推荐溶栓治疗(溶栓治疗前如需初始抗凝治疗,推荐首选 UFH)。急性非高危 PTE 患者,不建议常规溶栓治疗。急性中高危 PTE,建议先给予抗凝治疗,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出现临床恶化,且无溶栓禁忌,建议给予溶栓治疗。
18. 溶栓药物推荐 rt-PA 50 mg、尿激酶 2 万 U/kg 或重组链激酶 150 万 U,2 h 持续静脉滴注。
备注说明:临床恶化的标准:在治疗和观察过程中出现低血压、休克;或尚未进展至低血压、休克,但出现心肺功能恶化,如症状加重、生命体征恶化、组织缺氧、严重低氧血症、心脏生物学标志物升高等。
急性 PTE 患者溶栓治疗后,如效果不佳或出现临床恶化,可考虑适当追加溶栓药物剂量。
对于急性高危 PTE 如果存在溶栓禁忌证,如条件允许,建议介入治疗或手术治疗。
19. 急性高危 PTE 或伴临床恶化的中危 PTE,若有肺动脉主干或主要分支血栓,并存在高出血风险或溶栓禁忌,或经溶栓或积极的内科治疗无效,在具备介入专业技术和条件的情况下,可行经皮导管介入治疗。
20. 已接受抗凝治疗的急性 DVT 或 PTE,不推荐放置下腔静脉滤器。
21. 如遇妊娠期疑诊急性 PTE:
(1)建议进行 D-二聚体检测,若阴性可基本除外急性 PTE;
(2)建议行下肢 CUS 检查,一旦确诊 DVT,即可按照 VTE 进行处理;
(3)如下肢 CUS 检查阴性,临床仍高度怀疑 PTE,建议行肺 V/Q 显像。
22. 妊娠合并急性 PTE 治疗:
(1)妊娠期间抗凝药物首选 LMWH,产后建议切换为华法林;
备注说明:对于疑诊急性 PTE 的妊娠妇女,需要平衡潜在的致死性风险和放射暴露带来的损伤。肺 V/Q 显像和 CTPA 对胎儿的放射暴露为 1~ 2 mSv,但 CTPA 对孕妇乳腺组织的放射暴露高达 10 ~ 70 mSv,为肺 V/Q 显像的 35 倍,会增加孕妇的乳腺癌风险。此外,CTPA 检查所需要的碘造影剂可以诱发胎儿甲状腺功能减低,所以诊断妊娠合并 PTE 优先选择肺 V/Q 显像。
23. 活动期恶性肿瘤合并 PTE,建议给予 LMWH 抗凝治疗至少 3 ~ 6 个月。在抗凝治疗 3 个月后,若出血风险不高,推荐延长抗凝时间,甚至终生抗凝。
备注说明:临床上肿瘤栓塞与血栓栓塞症状相似,应注意鉴别。
恶性肿瘤合并 PTE, 急性期抗凝治疗结束后,需权衡血栓复发风险和出血风险,评估是否需要长期甚至终生抗凝,后续长期治疗方案包括继续应用 LVWH 转换为华法林、DOACs 或停止抗凝洽疗。
24. 急性 PTE 合并活动性出血,建议评估出血严重程度,并采取不同处理策略。(如 表 3)
1)如评估为小出血,建议在抗栓治疗同时积极进行局部处理。
2)如评估为大出血或临床相关非大出血,建议暂停抗凝治疗,并积极寻找出血原因,同时对出血原因进行治疗。
备注说明:活动性出血是抗凝治疗的禁忌。对于 PTE 合并大出血、临床相关非大出血首先应停止抗凝治疗。针对出血原因进行相关治疗,为抗凝治疗创造条件。小出血对手全身影响较小,比如牙龈出血等,如能通过局部治疗起到止血作用, 可暂时不停用抗凝治疗,如局部处理无效,仍应权衡对全身的影响、抗凝治疗的必要性,制定治疗方案。
25. 围手术期并发急性高危 PTE:(1)若发生在手术 1 周内,不建议溶栓治疗,必要时考虑介入治疗;(2)若发生在手术 1 周后,若出血风险较低,建议考虑溶栓治疗。
26. 对于正在进行抗凝治疗的 PTE 患者,如需外科手术:
(1)如使用华法林,且存在 VTE 复发高风险,无大出血风险,建议在术前 5d 停用华法林并进行桥接抗凝。
(2)如接受胃肠外抗凝(UFH 或 LMWH)或桥接抗凝治疗:如使用 UFH,建议在手术前 4 ~ 6 h 停用。如使用 LMWH,建议在手术前大约 24 h 停用,术后 24 h 重新启用。如进行高出血风险手术,建议在术后 48 ~ 72 h 重新启用。
(3)如使用 DOACs 抗凝:需要在术前暂时中断 DOACs 治疗的患者,不建议进行桥接治疗。建议根据肾功能、药物半衰期、出血风险停用及重新启用 DOACs。
备注说明:是否需要桥接抗凝治疗,应根据患者出血与血栓风险的评估(如表 4)。对于高度 VTE 风险且无大出血风险者应考虑桥接抗凝。相反,低度 VTE 风险者不应给予桥接抗凝。而中度 VTE 风险者需根据出血和血栓栓塞进行个体化考虑。低出血风险手术,如小的口腔手术、皮肤操作及白内障手术等,无需中断抗凝治疗。
27. 内科住院患者,建议应用 Padua 评分(如表 5),进行 VTE 风险分级,并推荐早期活动。
表 5 非手术住院患者VTE风险评估表(Padua 评估表)
注:总分 ≥ 4 分为 VTE 高危患者,< 4 分为 VTE 低危患者
28. VTE 高风险的内科住院患者:(1)不存在高出血风险,推荐应用药物预防;(2)存在高出血风险,推荐应用机械预防。出血风险评估参考下表 6。
29. 活动期恶性肿瘤患者,如无其他 VTE 风险:(1)单纯接受化疗,不推荐常规预防;(2)留置中心静脉导管,不推荐常规预防。
30. 多数 VTE 高风险的内科住院患者,建议药物或机械预防 7 ~ 14 d。
备注说明:药物预防是 VTE 中、高危风险人群重要的预防手段。主要包括: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直接凝血酶抑制剂、维生素 K 拮抗剂等。
机械预防是采用各种辅助装置和器械,促进下肢的静脉回流,以减少静脉血栓发生的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逐级加压袜(GCS)、间歇充气加压装置(IPC)和足底加压泵(VFPs)等。
在进行药物预防过程中,应该注意患者出血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尤其是对于老年人、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合井基础疾病的患者。
对于活动期恶性肿瘤患者,其他 VTE 风险包括:卧床、手术、化疗、因合并其他疾病住院等。
参考文献: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肺栓塞与肺血管病学组, 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肺栓塞与肺血管病工作委员会, 全国肺栓塞与肺血管病防治协作组. 肺血栓栓塞症诊治与预防指南. 中华医学杂志.2018.98(10):106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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