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6月16日,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发布《关于调整受理范围和受理条件的通知》,暂停三年的探亲等签证终于重新开放申请,回国政策进一步放宽。
根据通知,自2022年6月16日起,中国驻英国使领馆受理赴华签证的范围和方式调整如下: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护照照片。
中国签证申请相片规格要求如下: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英国公民):在英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如有)
二、受理范围: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进行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访问等活动 |
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 |
S1字签证(随居) S2字签证(探亲) |
Z字M字F字签证及相关居留许可持有人的: 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成年子女配偶、非婚伴侣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②在中国境内持ZFM字签证及相关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S1字签证仅限Z字签证及相关居留许可持有人亲属申请 |
Q1字签证(家庭团聚) Q2字签证(探亲)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乘务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受理方式:
以上签证皆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表并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向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14岁以下未成年人和70岁以上成年人无需到签证中心留取生物特征信息。具体流程、办证要求、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可径询签证中心。
四、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的在线填表系统,提前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后,无需预约,直接通过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
五、外国公民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特区签证,可于签证中心办公时间径赴递交申请,无需预约。
六、其他种类的签证申请暂不受理。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址:
https://www.visaforchina.org
超享住专享折扣码:CXZ668
1.浏览器搜索🔍脉德医疗
https://mediihealth.com/covidtesting
2.预约任意检测
3.结算时输入折扣码均享减免
超享住专享折扣码:CXZLiving
1.浏览器搜索🔍Tuli Health
https://portal.tuli.health/#/medtest
2.预约任意检测
3.结算时输入折扣码均享减免
超享住 为旅英华人、海外学生、初入职场等提供一站式家居服务。如果您要搬到伦敦、萨里、曼彻斯特或英国其他地区,并且需要租用新房家具,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家具租赁帮助。除此外,同时提供家具海运、接送机服务、行李储存、搬家服务、管家服务等,分享你的英国生活,小享与你同在。
本文由拔丝英语网 - buzzrecipe.com(精选英语文章+课程)收藏,供学习使用,分享转发是更大的支持!由 超享住原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