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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英国访问签证 180天 移民条例
相信许多来过英国的朋友都办理过英国访问签证“visitor visa”。最近,唐顿的移民律师接到很多朋友的问询:“我今年在英国待了快超过180天了,怎么办?”
很多人都认为,持访问签证的人一年内只能在英国待最多180天。不仅是大众,很多移民顾问、甚至英国边境工作人员也这么认为。我们的很多客户朋友甚至小心谨慎地画着正字计算自己的天数,生怕超过期限。但是实际上——这条规则根本就不存在!
你没有听错。英国没有过任何一条移民法规说过“每年在英国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80天”。
说到这你可能会觉得有点蒙?那么举个例子来考考大家:
如果一个人春天在英国待了三个月,今年秋天拿着新申请的访问签证又来英国了,是不是就只能再待三个月了?
很显然,这是个“错误的常识”。与“180天”相关的条例是指:“去英国访问每一次入境停留不超过180天”,但对于一年在英国总停留时间,从来都没有过一个累计的计算法。
如果您不放心,我们不妨一起看看关于访问签证的条例,在《移民规则》附录五 中,visitor的定义是:
以短期目的(如旅游、访友、探亲、或开展商业活动)来英国至多6个月的人。
那签证审理人一般是怎么判断真实访客身份呢?这之中最重要的标准就是:访客身份要真实,来英意图要纯粹。
《移民规定》中,有如下规则:
V 4.2 申请人必须让签证审理人相信自己是真正的访客。因此申请人
-
行程结束后,须离开英国; -
没有通过频繁或连续的短期访问达到在英国长期居住、或将英国作为其主要居住地的目的; -
来英目的在访问签证列出的允许目的范围内; -
不从事规定中禁止的活动; -
不可利用访问签证在英工作或用公共资金,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在英国的所有花费,有足够的钱支付回程或继续旅行、子女抚养或赡养父母、私人医疗等计划的费用。
可以看到,上述五个判断要求中,没有哪个提到“一年在英国总共停留时长”上限的。可能唯一沾点边的也就是(b)项,但该要求也没有设置一个硬性的时间上限,签证审理人员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灵活评估。
除了上述规则,内政部也公布了签证审理人评估申请人是否有在英国长期居住行为的标准:
1、申请人以前的移民史
2、之前来英的停留时间,以及该停留时间是否明显长于其签证申请时写到的/入境时说明的时间
3、申请人在过去12个月内访问英国的累计时间及旅行方式,以及申请人是否在英国有“固定的”住所
4、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来英原因是否可信,是否与申请人的个人、家庭、社会和经济背景相符
我们可以看到,第三点表明,签证审理人确实会审查过去12个月申请人待在英国的累积时间,但是,该政策也没有明确提到一年内在英时间的硬性上限。
不过,如果申请人的历史记录很明显地显示,申请人把英国当成了自己的长期居留地,那么申请大概率不会成功。
我们还发现,内政部指南的18页明确提到:任何时期内,个人在英国总共停留的最长天数是没有限制的。那么既然《移民规则》中根本没有这个上限,广为流传的“一年只能在英国待180天”的说法又从何而来呢?
前面我们已经阐述过,很有可能是有的人把单次来英最长时间和一年内总共来英时间混为一谈了。
的确,单次来英的时间最长为180天。申请英国访客签证后,大家可以在入境许可贴上看到访问签证的六个月有效期。根据《2000移民法令(入境)》第4节,访客可以在签证有效期间自由停留,甚至可以在入境许可贴过期之前,离开英国再入境。
“单次来英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这一规定,对多次往返的访问签证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即使您持有有效期为2年、5年甚至10年的多次往返访问签证,每次入境在英停留时间也都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您每次过边境时,边防人员还是会就此规定对您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让您入境。
又有点晕?我们再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点。
林女士是中国人,申请了英国访问签证,最终拿到从2020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4日的两年多次往返签证。也就是说,林女士可以在这两年内,多次出入英国,但是每次去英国待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只要林女士单次在英国待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那么她在英国12个月内总共待的时间是不受限制的。
看到这,我们为您总结一下:
如果您的英国访问签证有效期为六个月,那您就可以合法在英国待6个月;如果过了几个月,您又申请到了为期6个月的访问签证,那您又可以在英国待6个月。但是,虽然政策没有规定时间上限,推荐大家也不要滥用这一漏洞。
原因也很简单:12个月内在英国停留时间少于180天的人,下次申请英国访问签证会比较容易。
如果您“利用规则漏洞”在英国待了超过180天,那下次申请签证可能会受影响,因为内政部有理由认为申请人一年内大部分时间都在英国,从而判断您“可能有长期居住在英国的嫌疑”。申请人必须要让签证审理人相信,自己没有长期居住在英国的意图,自己只是纯粹的访客。
我们最近还发现,很多朋友第二次申请英国访问签证被拒,是因为上一次在英停留时间和申请表中的计划停留时间不一致所致。
在前面的条例中我们也提到了,签证审理人会看您过往的来英记录,并把您实际在英停留的时间和申请表中的声明进行比较。如果您在申请表上说只去英国两星期,但实际在待了六个月,虽然没超过签证有效期,但是这种“说法和做法高度不一致”的行为也会被纳入考量,影响您下一次的申请结果。
所以在这里也给您提个醒,填签证申请表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尽量做到言行一致哦!
最后,再总结啰嗦一下:
访客一年内在英国停留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只要签证有效期没到,就可以待在英国。只不过如果您能做到每年在英国的时间都短于六个月,再次申请签证的成功可能性更高。在这里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填写申请表,仔细规划来英时间,成功申请签证,高高兴兴来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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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顿国际总部2010年创立于英国伦敦,是受英国政府重点推荐的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华人在英国及欧洲的多样化发展提供创新且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作为英国移民事务署OISC特许法律机构和英国移民律师公会ILPA的高级会员,唐顿针对每一位客户的需求,提供多维度的支持,包括海外创业投资,子女留学教育,或是在海外寻求高端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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