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英语学习,当我们年纪较轻,比如我们处于英语学习的初级阶段,不太明白道理的时候,多把注意力放在“how”,少问一些“why”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只需要照着老师说的去做就行了。即使老师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也不一定会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性状态是正常的。但是,随着我们的年龄的增加,,语言积累的不断充实,理解力的提高,我们很有必要多探究“why”,刨根问题,直至水落石出,得以“深得其妙”。这时候的我们懂得了为什么,会更加理性地处理英语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有一天,我去一个书法家那里看看写字,他一边写一边告诉我点横撇捺的写法以及中国字的结构,为什么一些字横竖的笔划有时候要长一些,有时候却要短一些。原来这里面是有道理的,并不是任意胡来的。许多事情是相同的,英语能力训练也是这个道理。
关于英语学习需要重复训练的问题,朋友Ben说了一个很精彩的观点:“数学懂了就懂了,英语懂了只是第一步,紧接着的是几十遍、上百遍的重复。”“Practice makes perfect.”这“practice”的深层含义即是多遍的反复,直至某个单词、某个知识点、某项技能的掌握。为什么英语的单词懂了,句子懂了,我们还要多遍的重复?因为,如果不重复,哪怕是很简单的一句“I went to the cinema last night.”也会说成“I go to the cinema last night.”由于重复得少,没有经过必要的机械训练,一些中学生还说“I is a student.”呢!
那为什么一个人的英语学习进入了高级阶段以后,还要不断重复呢?最主要的原因是通过重复我们可以对语言的本质有更加透彻的认识。当然,这个时候的重复是有意义的重复,而不是像初学的时候的机械、简单的重复。就拿我每天听BBC英语新闻来说吧!表面上我每天都在重复英语新闻广播的听力,但是每次听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新闻播音员的播音风格也不太一样,记者发回来的新闻背景也是不一样的。我浸润在纯正的语音之中,一边听一边领略英语词汇和句子的地道表达方法,有些是多年前学过的,根据语境我能够迅速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另一些是新出现的。这样的有意义重复给我带来的愉悦心情用语言是难以描述的。以下是我在听BBC新闻广播中遇到的新旧表达方式:
●to pay more heed to half of humanity关心
●a life-and-death decision 生死攸关的决定
●to knock at the famine's door 饥荒即将到来
●turbulent history动荡不安的历史
●dwell on sth. 细想某事
●Miss Hongkong Pageant香港小姐选美比赛
●…which was a strategic food reserve in a country crippled by economic meltdown. 一个经济崩溃国家的战略粮食储备
最近我迷上了一个广播节目的主持人的节目。他那独特的语言风格一听就深深吸引了我。刚开始,我只是觉得好,但不知道具体好在哪里。连续听了一个多月之后才从“莫名其妙”的状态过渡到“深得奇妙”。我发现他的语言特色是:在平淡无奇的语言中自然渗透生动,口语化的语言。比如他在一期节目中说:“有些老师说这个孩子很聪明,就是很懒。我认为懒就是天下最大的愚蠢,将来你要想找个好工作,竞争过别人连门都没有。”
大家都熟悉法国科学家,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居里夫人如何发现镭的故事。居里夫人根据元素周期表逐一进行测定,发现一种与铀射线相似,强度也较接近的元素,居里夫人叫它“放射性元素”。接下来居里夫人将上千公斤沥青矿残渣一锅锅煮沸,经过54个月的反复工作,无数次实验,居里夫人终于成功地分离出了镭。这件事说明,英语学习同样离不开锲而不舍的重复。我国著名的国学大师、英语教育家林语堂说:“英语学习的唯一正轨不出熟诵与仿效。”没有无数遍的默读、朗读达不到“熟诵”的境界;我们学习的是别人的语言,大量的“仿效”是外语学习的必由之路。小孩的咿呀学语即是最原始、最基本的“仿效”。
坚持朗读,反复朗读同一篇文章,其效果除了一次比一次更好以外,每次的感觉都不一样。比起默读,朗读最明显的好处是学习者在朗读的时候更易于专注文本内容,因为你朗读的时候是大声发出声音的,声音由于词句的意思有关,所以你在朗读的时候很难开小差。默读就不一样了。一个人静静地手捧一本书端庄在书桌旁,你是不能确定他的阅读入心了没有。我酷爱朗读《新概念英语》里面的课文,每篇课文都是经典。每篇课文我读完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在文章的末尾划“正”字,以统计到目前为止这篇文章我总共读了多少遍。
每次讲学的时候我都不忘记呼吁英语老师们多听课,多听好课,多反复听同一节课,直至深得其奥妙。多反复听同一节课是指年轻教师在认准打算模仿某个优秀教师的讲学风格和方法之后,不遗余力地进行反复的模仿,一直模仿到略带“神似”。我主张年轻老师刚开始入道的时候选准一个模仿对象这就如同我们练习书法,大多数人的经验是选准一种“体”,如“颜体”或者“柳体”等等进行集中刻意地模仿,直到深得其要领。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同时练习两种体。如果同时练习两种体,到头来我们的书写会变得不伦不类,英语教学风格和教学法的模仿也是这个道理。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李陆桂Englishlearner):英语学习和英语教学为什么要注重反复?---从“莫名其妙”到“深得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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