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籍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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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营销员伙伴前来咨询时都出现以下状况:


营销员

高律师,我的客户目前是双国籍身份……

稍等,是哪两个国籍呀?

Kit Gao

营销员

就是中国和美国,客户同时持有中国身份证和美国身份。

那您知道客户是美国公民还是美国绿卡身份吗?

Kit Gao

营销员

这个,我没问……


由此可见,其实很多伙伴在尝试为客户做跨境资产筹划时,其实连客户的境外身份都还没搞清楚,而恰好这又是个特别重要的问题。


  关于“双国籍”的误区  

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同时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由此可见,中国公民是不允许保留双重国籍的,而营销员们关于客户具有“双国籍”的说法是不专业的。当然,如果客户只是获得某个国家的永久居民身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绿卡身份,而未加入该国国籍,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客户此时的状态依然属于中国公民。

 

但是,我们有时也会看到,部分客户虽然已经加入外国国籍,但私底下依然保留中国的身份证,且在国内继续使用中国身份证办理各种业务。这种做法我们是不建议的,因为在法律上该等客户自加入外国国籍开始则已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一旦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现该事实,有权随时撤销其户籍并收回其身份证,并且会直接影响到客户在国内用身份证办理各种业务的有效性,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都将由客户自己承担。


 关于“美国籍”的误区  

此外,还有很多伙伴一听到客户移民美国了,就自动把客户的身份归类为“美国籍”,这其实也是不够专业的。在法律层面,美国公民才享有美国国籍,而美国绿卡身份则赋予移民人士在美国享有永久居留权,但并非美国国籍。无论我们的中国客户是通过投资移民、技术移民、亲属移民还是其他途径移民到美国,移民后往往获得的只是绿卡身份,而并非直接入籍。

 

当然,当美国绿卡持有者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以自愿申请加入美国国籍。一般而言,申请入籍美国须符合以下要求:

提交入籍申请时已年满18周岁;

取得绿卡资格已满5年;

提交入籍申请前在美国持续居住至少5年,且5年内至少一半时间身处美国境内(持续居住指未离开美国超过六个月以上,否则重新计算);

具有良好品德且服从美国宪法原则;

具有美国历史及政治的基本常识(须通过统一的入籍考试);

具有讲、读、写英语的能力(入籍考试中也有英语能力测试)。

尽管有很多绿卡持有者都具备申请入籍的资格,但却不是每个移民人士都那么向往加入美国国籍。一方面要结合每个家庭的移民目的和主要生活地来考虑,另一方面也要综合比较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身份在各种制度上的利弊来详细分析。


 美国公民 vs 美国绿卡:权利方面  

鉴于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在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很多方面都享有基本相同的权利,大部分移民人士都觉得没必要申请入籍,拿着绿卡就已经很够用了。但不可否认,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美国是个十分民主的国家,每次美国总统选举或者一些重要法案的通过都举世瞩目。然而,在美国只有美国公民才能参与选举投票,而绿卡身份是无法投票的。所以,即使绿卡持有者有再大的发声意愿,也只能通过请愿、游行、网上评论等方式发表意见,而无法就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法案进行投票,这就是美国公民和绿卡身份最重要的区别。

为亲属申请绿卡的权利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美国公民可以为自己的父母、配偶、已婚或未婚子女、兄弟姐妹申请绿卡,其中为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三类直系亲属申请是不需要等待移民排期的。但是,美国绿卡持有者只能为自己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绿卡,而不能为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请,且所有申请种类都受到配额限制,需要等待排期。

出入境的管理

第一,美国公民持有美国护照,享受高达174个国家的免签待遇;而绿卡身份仍然保留中国护照,所有的签证政策按照中国公民身份办理。第二,美国公民回中国探亲或工作需要办理签证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而绿卡持有者不受此限制。第三,美国公民不会被驱逐出境,也不会因为离境时间过长而失去国籍;而绿卡身份不能离开美国时间过久,最好不要超过6个月,否则移民官将会怀疑其继续在美国居住的意愿,甚至有权在入境时没收其绿卡;如果绿卡持有者出现犯罪行为,只要被定罪,都有可能面临被驱逐遣返的后果。

就业机会

美国许多政府机构的敏感部门和关键职位,如政府单位、军队、国防外交、高科技部门等,都只有公民才有资格就职。即使是政府里面低级一些的职位,公民在应聘时也享有优先权。

为方便大家记忆,特整理了如下表格:


 美国公民 vs 美国绿卡:税务方面 

根据美国的税务规定,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均属于美国的税务居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和进行境外资产申报时的标准是基本一致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美国公民还是绿卡身份,都要就其全球收入在美国进行报税,两者的税务负担基本相同。

 

但是值得提醒的是,美国还有一个税种叫“弃籍税”,顾名思义是在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身份时才可能有的,且需要通过相关测试进行计算。然而,与其他税种不同,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在弃籍税上的适用条件稍有区别:如果是绿卡持有者,将会看回其放弃绿卡前的15个纳税年度(包括弃籍当年),是否至少有8年持有绿卡,持卡满8年才有可能面临弃籍税,否则将不会产生弃籍税问题。但如果是美国公民,则没有该年限要求,直接适用弃籍税的相关测试。


 美国公民 vs 美国绿卡:外汇方面  

众所周知,我国有着非常严格的外汇监管要求,并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适用不同的购汇监管规定。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境内个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由此定义可见,美国公民应适用“境外个人”的相关规定,而绿卡持有者仍属于中国公民,应适用“境内个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绿卡持有者(境内个人)受到5万美元的年度购汇额度限制,在额度范围内的购汇业务可凭身份证在银行便利操作(但仍需说明购汇理由,且购汇理由不得是国家命令禁止的领域,如境外购买房产或商业保险等);但超额部分就比较麻烦,需要提交有交易额的合理证明文件,并按具体事由的相关规定办理。


而外国公民呢,是否完全没有限制呢?其实未然,目前法规虽然未对境外个人的购汇额度提出明确限制,但是却规定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收入想要购汇出境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财产来源证明及完税凭证方可办理,所以其实要求并不比境内个人低。

 

那么,如果移民人士想要一次性把国内资产变现并购汇带出境外,可以吗?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的自然人,可以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并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该流程称为“移民转移”。无论移民人士是外国绿卡持有者还是已加入外国国籍,均可以申请资产的移民转移,且两者适用相同的流程。但该等流程的要求较高,需要申请人必须放弃中国户籍,并提交所有拟转移资产的合法来源证明和完税凭证,且每个移民人士只有一次申请机会。

关于外汇方面,小结一下:

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分别适用外汇监管法规中关于“境外个人”和“境内个人”的相关规定;

移民人士若想分批次把国内资产带出境外,绿卡持有者(境内个人)可以享受每年5万美元的便利化购汇额度,而美国公民虽没有购汇额度限制,但购汇手续也有严格要求;

移民人士若想一次性把国内资产带出境外,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均可申请移民转移手续,适用流程相同,但要求都比较严格,且每人只有一次机会。

寄 语

跨境资产筹划是复杂且专业的领域,客户的移民身份不同,意味着适用的法律制度和税务标准都可能有所区别,而我们给出的筹划方案也可能需要适时调整。所以,面对移民客户时,伙伴们一定要格外慎重,千万不要再搞混外国公民和绿卡身份的问题了。


最后编辑于:2023/12/15 拔丝英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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