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国拘留法律规定:
§51 Abs. 1 Nr. 6, 7 的规定, 持德国长居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者, 离开德国超过六个月后,长居将会被取消,所以很多拿了长居又不想失效的则需要每半年来德国呆一段时间。想要保留德国长居则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如果长居持有者在德国合法居住15年以上,且生活有保障(有足够的收入和和居住地),没有被驱逐出境的理由的,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长居也不会被取消。
2. 如果长居持有者的配偶为德国籍,没有被驱逐出境的理由的,则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长居也不会被取消。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就可以去外管局申请一个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拿到后就可以无忧无虑的回国啦。
申请证明需要提供文件:
1. 租房合同或者买房证明,租房的话可以拜托在德国定居的朋友帮忙。
2. 本人或者配偶的工作合同和工资单的复印件。
最重要的是要在德国保留你的住址,还有一条是如果是公司外派去中国的,需要拿着外派合同去外管局开具证明,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返回德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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