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喜欢,即是享受

"出于喜欢,即是享受"

—村上春树

 

出于喜欢,即是享受


前天,在广州某中学任教的老师发来一篇学生的续写,请我提点意见。我定睛一读,几乎每句话都有语法错误。按照我当学生时的标准:听抄的错误率不得超过8%。这学生连简单的几句话都写不对,可见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我不好意思地回复:“最好别让我来打分。”如果真要求我来打,肯定是零分和发回重写。我也不太明白:既然中小学英语教学天天在练语法,为何学生作业里仍然出现大量的语法错误?

昨天,我偶然参加了一个网上中学英语教学方向的讲座,演讲者是某位知名英语教授,课件里各种教研术语令我眼晕。必须承认,该位教授一定阅读过大量的教学专业文献,他的教研水平比我高好几个档次。问题在于:把英语教学当成语法教学,从小到大都是做题和小测,学生难道不觉得味同嚼蜡?而且高考、大学四六级和雅思托福成绩,都业已证明自嗨的英语教学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教学成果。更糟糕的是:这种以考试为导向、刷题为方式的教学,会给大批的学习者造成严重的英语学习心理阴影。我接触与观察到:个别英语老师对自学以及教学的态度都接近走火入魔,完全不可理喻。

很多当英语老师的粉丝向我抱怨:现在大量的孩子与学生不愿意学英语,家长们也不重视,感到十分无奈。对于他们的烦恼,我感同身受,非常理解与同情。

在内地的时候,我曾在多所院校任教,也应邀到三本院校做过讲座。记得在某三本学院做讲座的时候,有学生问我:“您觉得我们与一本院校的学生有什么区别?”我当然非常老实地说:“对于一本院校的学生,我想尽办法不让他们得满分;三本院校的学生,我得想尽办法让他们及格。”这番话,不知听众做何感想。

一件事能否做得出色与长久,几乎可以肯定是出于喜欢或者热爱。村上春树热衷于写作与跑步,就是因为他喜欢(passion)和享受(fun),否则不可能几十年如一日。无独有偶,香港歌星张学友在采访中亦说自己之所以能歌唱几十年,是出于热爱。老李和我学英语孜孜不倦,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因此,我始终认为:一名老师(甚至家长)是否出色,主要看其是否能够激励学生(孩子)自觉主动地学习;一名学生(孩子)是否能够有所成就,亦主要看其是否具有自发自律的学习精神。内因(drive)永远是主因,外因(pull)只是可遇不可求的机缘。

回来英语教学上来,老师与家长可以参考我的成功做法:

率先垂范、引导学习营造氛围重视输入增加接触偶尔纠正

出于喜欢,即是享受


via 001BetterEnglish

最后编辑于:2021/12/4 拔丝英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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