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是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移民签证,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EB-1C申请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高管申请美国绿卡。
通过EB-1C途径能够较快移民美国,子女开始享受美国教育。后期,通过EB-1C途径拿到美国永久绿卡后,家人也能获得永久绿卡。子女在美国接受跟美国公民同等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各项福利。
那么,申请EB-1C移民签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企业结构
EB-1C首先要求一个合格的具有美国机构和海外机构的跨国企业。在EB-1C申请中,申请人(Petitioner)是美国公司(雇主),而被派遣的公司高管作为申请的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必须在提交申请前三年内至少被母公司或者美国子公司雇佣了一年以上并且为经理级高管职位。
申请人资格
EB-1C申请的审理中,美国移民局通常只关注海外公司和美国境内公司之间最初的投资和资金流动,对投资金额数量和来源都没有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
资金来源和金额要求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
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相关表格中的申请人
雇主(即美国公司)需提交I-140表格为受益人进行EB-1C职业移民申请。
移民局审查重点
EB-1C中,移民局会重点审查跨国公司的结构和作为申请人的美国公司的运营。
EB-1C申请成功的关键,在于作为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可以证明在其组织结构中设立了一个能让受益人工作的高级管理或行政职位,而非日常运行或者一线工人监督的职位。
因此,通常来说,一般需要雇佣15名雇员来满足条件。并且,美国公司必须实际运作并产生相应的收入。
证明材料和文件
EB-1C申请中,雇主需要连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关于提供的管理职位的职责综述。雇主同时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与跨国公司的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的证据。
永久绿卡
EB-1C获得批准后,受益人与其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如果在美国境内可以申请身份调整,如果在美国境外可以通过领事馆程序申请签证。当他们获得签证进入美国或者身份调整获得批准之时,他们将收到没有条件限制的永久绿卡。
EB-1C由于没有临时绿卡阶段,一般两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美国EB-1C移民申请条件
申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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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受雇于中国公司的海外附属机构(母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并且在申请前的三年间至少为该雇主工作了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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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备留在美国公司从事经理或高管职务的意图。
雇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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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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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必须已经在美国运营满一年。
美国EB-1C移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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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办理全家永久绿卡:申请人及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的子女同时拿永久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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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经过临时绿卡阶段:一旦获批,永久绿卡,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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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拿着绿卡去上学:子女可享受13年免费优质公立教育,入读名校几率及优先选择优势专业的概率均比国际学生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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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美国就业优势:不受工作签证限制,自由选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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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读书福利:可申请助学金及奖学金,享受与美国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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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民:可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全球191个国家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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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自由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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