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苹果的一份内部备忘录宣布,员工可以自由公开讨论工资。
Our policies do not restrict employees from speaking freely about their wages, hours, or working conditions.
We encourage any employee with concerns to raise them in the way they feel most comfortable, internally or externally, including through their manager, any Apple manager, People Support, People Business Partner, or Business Conduct.
一直以来,所有公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都对工资讳莫如深,只会禁止员工讨论,哪有允许员工做这种事的呢?
禁止员工讨论工资这种行为实际上资本家为了保护自己利益最大化特意制造一种信息不透明,就像买商家不想让顾客彼此之间知道对方的成交价一样,只有维持价格的不透明才能看人下饭,还能让每个顾客都觉得自己赚到了。公司也是同理,利用这种信息不透明可以将员工各个击破。
但苹果公司竟然允许员工讨论工资,难道是这家公司太伟大了,或者是工资已经高到不担心员工对自己的工资不满吗?
不是的,人从来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哪怕年薪百万,也不能忍受同事比自己多100:都是干一样的活,凭啥比我多?
其实背后的原因并不是苹果大发善心,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近期苹果被员工起诉违反了美国国家劳动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该法规定,员工有和公司集体协商的权利,公司不得干涉和限制员工集体协商的权利,否则属于 unfair labor practice。
苹果的员工认为,讨论工资属于集体协商的一种,公司不能限制这种权利。根据NBC新闻网报道,今年8月以来,已经有七项针对苹果的劳动指控被提起。面对这重重压力,苹果公司不得不做出让步。
看到这则新闻,我想提一个点。
表面上,签订合同都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上,但当一方处在实力地位(position of strength)时,可以在合同上强行加上“不平等条约”,另一方想要针对合同里某一条提出异议想要做出修改,抱歉,这个合同是公司统一规定的,不能修改。
比如,公司可以要求你签保密协议,对薪资保密,但你不能在保密协议里要求公司对你的信息保密(当背调公司打电话来时,不要透露任何信息)。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守则》,但员工不能要求公司签订《公司守则》以规范公司的行为。
再比如买房、签订物业协议、买保险,一律如此。
另一方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要么被迫接受,要么不签这个合同,大部分时候,只能选择接受,否则什么都得不到。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要从英文里一个词组说起,上文也提到了,就是position of strength。大家其实对这个词并不陌生,今年3月份,中美阿拉斯加会谈中,杨洁篪委员说出了那句气势磅礴“你们没有资格在中国面前说,你们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同中国说话”。
这句话从中文来看其实有点摸不着头脑,这是因为杨洁篪委员为了照顾翻译,特意用了position of strength的直译,翻译小姐姐秒懂就精准翻译过去了,美国人就不会会错意了。这并不是过度解读,因为杨洁篪是外交老鸟了,上个世纪70年代老布什访华时担任他的翻译,英文水平自然是顶级的,说话的时候会考虑这句话好不好翻译,因此一定不会说出一句让现场翻译摸不着头脑的话。
这句话翻译成英文是这样的:
- 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have the qualification to say that it wants to speak to China from a position of strength.
这样就好理解了。
什么是position of strength呢,就是一方仗着自己强势的地位,就可以傲慢地提要求,而另外一方因为有求于他,不得不被迫接受。
美国是世界霸权,全世界都要遵守美国人制定的游戏规则,否则美国就制裁你,所以美国人来和你谈判时,只能他提要求,而你不能对它提要求,否则它压根就不和你谈了,这就是from a position of strength。
字典里对position of strength的解释是:
也就是谁处于优势地位时,谁就可以在谈判中要求别人答应他的要求。
做任何谈判时,一定要处于position of strength。
公司在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是仗着你想要进公司,你不得不答应它的要求,所以才会加上很多无耻的协议。但你不能提任何要求,凡事合同里对公司有要求的地方,如准时发工资,裁员赔偿金,不得随意变动员工岗位,这些并不是公司大发善心加上去的,而是劳动法有要求。除了法律规定的要求之外,公司不会增加任何对自己的要求。
虽然我们在签劳动合同时是处于position of weakness,但在谈offer时,是可以处在position of strength的,什么意思呢,一般到了谈offer的时候,公司几乎就是有意向录取你,这时候你就掌握主动权,你可以去,也可以不去,如果你足够强势,你可以出一个价,公司只能选择接受,如果公司想要讨价还价,那你就不谈了。薪水不同于劳动合同,它是可以改的,劳动合同之所以不能改,是考虑到管理成本一定要统一。
但要想在薪水谈判中处于position of strength,你得要清楚自己的市场价和市场行情,知道自己就算不要这个offer也有其他地方可去。只可惜大部分人市场调研做得太少,面试经历屈指可数,自然没有底气让自己处在position of strength。
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你工作的年限逐渐增多,职位慢慢上去,你也可以慢慢处在position of strength,牛人甚至可以要求改在合同里增加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公司对基层员工只会按照统一的合同模板来操作,但是对于高层却可以做到一人一议,比如要从别的公司挖一个VP过来,为了这么重量级的人物公司是可以妥协的,VP为了保护自己,可以要求在合同里约定如果在3年内被解雇,公司得赔偿违约金XXX万。这是基层员工无法享受到的特权。
所以,为了让自己处于position of strength,努力吧,骚年。
via 史蒂芬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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