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小伙伴在后台问了我下面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有意思,觉得可以写一篇文章来聊聊这个问题:
芬哥,state 这个词在美国的语境下,如何判断是指州还是国家?比如state university 是州立大学, state government 是州政府,但state department是国务院,state-owned business 是国有企业,等等。
上面的例子是约定俗成的,所以还能判断,但如果没有上下文,以下句子要怎么判断呢?
This is a state matter.
You need to apply for a state-issued permit.
He invested in 3 state facilities.
我们知道,state既表示“国家”,又表示“州”,那美国人到底是怎么区分呢?
先说结论,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这种联邦制国家,不会用state表示他们现实生活中的国家的概念,而是用federal(联邦),用state指州,而只有指别的国家时,他们才会用state。
譬如,state-owned business表示国有企业,但在美国会有歧义,一方面这已经是一个固定的词组,但在美国仍然可以表示“州属企业”,为了避免这种歧义,他们会用 federally owned表示国有企业,用state-government owned表示州属企业,当指别的国家时,state-owned对他们来说就很清楚指国有企业。
federal就是别的国家的state概念,“联邦”二字给人感觉挺牛逼,其实没啥特别的。
比如美国的联邦政府(federal goverment),其实等价于别的国家的中央政府(state government或central government),是区别于地方政府的概念。
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其实就是国家调查局。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执法机构,但是涉及到跨州的刑事犯罪就无能为力了,就要国家层面的执法机构出面,就有了联邦调查局。
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其实就是国家储备委员会,相当于美国的央行。
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就是国家航空局。
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就是国家通讯委员会。
再举一个例子,著名的“联邦快递”,叫FedEx,是Federal Express缩写,光看名字感觉挺牛逼的,其实不过就是“国家快递”而已,表示快递可以寄到全国。对此,FedEx的官网也有说明:
Smith named the company Federal Express because he believed the patriotic meaning associated with the word “federal” suggested an interest in nationwide economic activity.
中国有“国家电网”,英文是State Grid,如果美国有类似的公司,就要叫Federal Grid,中文名要叫“联邦电网”,是不是感觉也牛逼很多。
中国有些带有“国家”二字的单位,也是翻译为state,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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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 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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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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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不过,大部分时候还是翻译为national,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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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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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 National Radio and Television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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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National Engergy Administration
这里插一句,state和national有啥区别?
state表示“国家政权”,是国家政府机关的概念,national则淡化政权色彩,用于文化、科学、自然资源比较合适。美国也是一样,如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全称就是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而不是用federal。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大家可以看看。
state和nation有什么区别,为什么美国是United States,联合国是United Nations?
最后再来解释一下为什么美国要用federal来表示国家的概念,而用state表示州?
美国独立后,原来的十三块殖民地如果不套用现代国家的概念,而用传统国家的概念来看,它们确确实实就是十三个国家,独立后很长一段时间,每个国家自己管自己的事务,有自己的法律、税收,行政机构也是自己选举产生,因此叫state是完全符合当时的定义的。
但他们后来发现,十三个小国家毕竟还是弱小,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万一英军再来怎么办?还是得联合起来才行,于是每个州贡献一部分税收和人员,成立一个“总部”,“总部”有军队,有自己的一套行政机关,但又怕新成立的“总部“像君权一样作福作威,于是大大限制了“总部”的权力,规定“总部”不能干涉每个state的事务,每个州依然保持自己的独立运作,州有州宪法,联邦有联邦宪法,互不干涉,州长可以不听总统的,总统也无权罢免州长,这就是联邦制和非联邦制的区别,也就决定了这种“总部”不能叫中央政府,而只能叫federal government。
别的国家的“部”,都叫ministry,部长叫minister,美国偏偏就把“部”叫department,部长叫secretary(秘书),从这些名称我们可以看出来,美国的开国先贤们极力避免成立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而是成立一种类似“公司”或者“社会团体“的组织。从本质上说,美国联邦政府是一种类似于”辛迪加“的组织,即各个成员之间相互独立,但将共享的功能委托给辛迪加管理。
via 史蒂芬的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