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英语水平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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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拔丝英语网

开宗明义,本文既不卖课,也不卖书,仅仅是怪盗团团长学习英语多年过程中的一点感想。想看课程或书籍推荐的朋友可以散了。下面纯粹是干货吐槽。

多年以前,我在某个社交媒体上贴出了一段我很喜欢的英语电影台词,但是没有注明出处(我以为大部分人都知道出处)。短短的几分钟内,就有好几个人给出了负面评论:“这是什么玩意,语法完全不通!”“这点语法水平还好意思秀英语?”显然,他们以为这段台词是我写的,而且一口咬定写的很差。台词原文如下:


I have a story also, a little simpler than yours. Many years ago, I had a friend, a dear friend. I turned him in to save his life, but he was killed. But he wanted it that way. It was a great friendship. But it went bad for him, and it went bad for me too.


这很可能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台词之一,出自《美国往事》结尾。为什么网上的朋友会觉得很烂呢?简而言之,它不符合高中英语课的规律。在备战高考英语时,老师曾反复教导我们:句与句之间要有连接词,用词要富于变化,要经常使用从句,要注意句子的逻辑连续性,等等。所以,网友们很快找出了这段台词的问题:

1.一个从句也没有使用。从头到尾看不到which, that, while, whom等等能显示你“很懂英语”的引导词。


2.连续使用了三个but,缺乏变化;而且高中老师说过,but不能用在句首,应该改为However.


3.全文都是短句,连and都只使用了一次;高中老师说过,如果不使用从句,也应该尽量用连词抻长句子。


4.英语好的高中生,经常在口语中加入You know, What’s more, Can you believe等无意义的语气词组,显示自己很懂英语。这段台词一个也没有用,可见不懂英语。

《美国往事》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

没错,这部电影的编剧、导演和演员完全不懂我们的高中英语,他们只是在合适的时间说了合适的英语。很多中国人一辈子停留在高中英语课本,再也没走出来过。如果他们听到《低俗小说》里那些话痨一样、毫无语法结构的台词,或者《加勒比海盗》里那些充满海上俚语、以风趣幽默为导向的台词,肯定会骂“这是哪个没读过高中的人写的”。

很多读过高中和大学的中国白领,会这样写英语:


I also have a story(将also移动到正常位置), 
which is a little simpler than yours(使用从句,证明自己懂英语).
Many years ago I used to have a friend(used to是固定用法,再次证明自己懂英语), 
who was a good friend of mine(先用从句,后秀词法). 
I turned him in in order to save his life(in order to是固定用法,真懂英语), 
but unfortunately he was killed(加一个副词表达感情). 
However, that was the way he wanted(改词汇、改主语,充分秀语法)…


好吧,我已经恶心的写不下去了。原作那种充沛的感情和内心深处的暗流涌动都没有了,我们看到一个化简为繁、啰啰嗦嗦、急于显摆的话痨。而且,在口语中,他多半还会加上几个You know, who knows, whatever之类的语气词,以向你证明他确实懂英语。然而他确实不懂。

肯定会有人说:电影台词与一般的文章不同,本来就没有那么讲究语法细节,等等……我对讲究语法没有偏见,不过我总觉得:文章最重要的是讲道理、传达感情,能够说服、打动人;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语法只是手段。就像我最爱读的《史记》片段:

“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於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史记·项羽本纪》


不需要精通古汉语,大部分读者都能发现上文的语法问题:


1.主语重复,“楚战士”“楚兵”重出,应省略后一个主语;


2.状语重复,“无不人人惴恐”,“无不”“人人”是同一个意思;


3.用词重复,“无不”一词出现三次之多,虽然主语各自不同,但是作者的词汇表似乎太少了。


4.文意重复,“始为诸侯上将军”与“诸侯皆属焉”其实是一回事,讲了两遍。


幸亏《项羽本纪》是太史公所写,如果是我们路人甲乙丙丁所写,大概又会被骂成文法不通的伪古文。不过,早在古代,确实就有人对太史公的这种“文法半通不通”的写法不满。班固在《汉书》中,把同一段话改写成了这样:

“楚战士无不一当十,呼声动天地。诸侯军人人惴恐。于是楚已破秦军,羽见诸侯将,入辕门,膝行而前,莫敢仰视。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兵皆属焉。”——《汉书·陈胜项籍传》


看到了吗?解决了我上面指出的所有语法问题,非常适合拿来做高考古文阅读理解题目,但是感染力全都没有了。尤其是把“无不人人惴恐”改为“人人惴恐”,彻底损害了巨鹿之战的感染力。班固是一位优秀的史学家,可是在文字功底上,与司马迁不在同一量级。


我不禁又想起了2015年马云在达沃斯论坛上用英语演讲,自媒体说这是“二流的英语,一流的文采”。我没有听过那场演讲,直到有一天在电视上目睹了马云用英语接受记者采访,大为震惊——这哪里是“二流的英语”,这在中国人当中是超一流的,既流畅又生动,富于感染力,就连口音也不算差。


为什么自媒体会觉得马云的英语二流呢?因为他的“口音不标准”。没人知道什么是英语标准口音(“伦敦音”是不存在的,这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笑话)。如果你去听美国总统们的演讲,你会发现,克林顿、小布什、川普的口音都不“标准”,反而是奥巴马因为长期居住在芝加哥,口音更类似中国人从CNN或NBC听到的风格。某些中国人对英语口音的追求,与他们对英语语法的追求一样奇怪:都停留在高中或大学一年级,都不符合实践,而且都没有实现的价值。


奥巴马的芝加哥口音反而更接近所谓标准英语

(附带说明一下,本人在此仅仅赞赏马云的英语表达水平,并不一定赞成他的观点。本人尤其反对他的“996是修来的福报”等观点。)

这些人会觉得《朗读者》里的苏联式朗诵腔是最有感染力的,《新概念英语》里总结的词法句法就是一切,人们必须努力证明自己“懂英语”,而不是利用英语去表达、去交流。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们忘记了学习英语或者任何一门外语的初衷,所以在看到任何人开口讲英语时,首先会照例嗤笑他“口音不标准”,然后会竭力在语法上挑刺。这些人有没有注意到:就算是印度人的那口极端晦涩难懂的英语,美国人、英国人也是听得懂的?至于语法,如果是原则性错误倒也罢了;如果只是表达习惯的不同,又有什么值得纠正的呢?

现在,带着一股子咖喱口音的印度人,同时担任着微软、谷歌、IBM等美国最强大的科技巨头的CEO职位。每次财报电话会议,都有无数操着“标准英语”的投行分析师(其中多数是美国白人),在争先恐后地问他们下个季度的业绩指引。据我所知,似乎没有任何分析师抱怨这些CEO的口音太差——或许某些中国网友会有不同意见。


语言是一种工具,它没有炫耀价值。衡量对语言掌握程度的唯一标准是:能否把信息和心意传达出去。越是纠结于所谓标准语法、标准口音,就越会南辕北辙。


我们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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